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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零陵区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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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政人〔2020〕1号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魏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局、各直属机构:
区人民政府决定:
魏学同志任区政府办督查专员、督查室主任(兼)(试用期一年);
盛军华同志任区政府办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欧阳志斌同志任区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左建华同志的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张波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郑敏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秦绍辉同志任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蒋东凌同志任区水利局副局长,免去其区农村经营服务站站长职务;
周进程同志任区审计局总审计师(试用期一年);
李明同志任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唐小华同志任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总工程师;
免去蒋海英同志的区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赵海龙同志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邓政同志任区接待服务中心副主任;
钟辉同志任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副总编辑(兼)(试用期一年);
汤汉达同志任区委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唐树芳同志任区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黄翠云同志任永州市零陵花鼓戏剧团(永州市零陵花鼓戏保护传承中心)团长(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零陵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唐咸军同志任区人民政府派驻零陵城建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试用期一年);
徐祠华同志任区人民政府派驻零陵农旅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王成文同志任区人民政府派驻零陵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试用期一年);
徐建明同志任区政府债务与风险防范中心主任;
龙立军同志任区投资评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席文同志任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
因机构改革,汤汉达同志的区新闻中心主任职务,徐建明、邓政同志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