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2009/2021-00321 | 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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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零陵区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文号 : |
关于金小彪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关于金小彪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区人民政府决定:
金小彪同志任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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