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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2009/2022-01880 发文日期: 2022-06-14 发布机构: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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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陵区本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解读
2022-06-14 08:24 来源: 零陵财政局 发布机构: 零陵区财政局 【字体:   打印

《零陵区本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21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要更好地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围绕规范管理、提高效率、挖掘潜力、释放活力,明确深化改革六项措施,预算管理相关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落地实施。同时,受经济下行压力等因素影响,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财政处于紧平衡状态,落实“过紧日子”工作要求,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科学合理分配资金,切实将资金集中用在刀刃上显得尤为突出和重要。由于管理机制及形势变化等原因,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上还存在执行有脱节、覆盖不全面、效益待提高等方面的问题,在资金分配使用上没有形成统一管理责任主体,存在多头分配财政资金等财政管理不规范现象,区本级财政资金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执行,未出台详细管理规定。

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

4、《中共永州市零陵区委常委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

、目标任务

为适应现代财政制度建设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区财政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防范财政风险,优化审批程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财政资金安全,结合我区实际出台符合我区实际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

、主要内容

  《办法》全文共五章、十七条,主要明确区本级财政资金管理范围、管理流程、管理要求,规定资金审批原则及具体办法等,对区本级财政资金全流程预算管理予以明确、规范。相关内容如下:

  第一章为总则(第一条至第二条)。主要阐述制订《办法》的目的和纳入《办法》管理的财政性资金范围。

  第二章为管理权限及执行原则(第三条至第六条)。主要明确预算编制的流程和审查程序,并对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追加进行了规定。

  第三章为审批程序及拨付办法(第七条至第十条)。主要明确财政项资金拨付审批原则及具体审批办法。且对临时机构,工会经费管理等方面做出了规定。

  第四章为使用监督、管理和绩效(第十一条至十五条)。主要明确财政资金使用全流程监督管理,包括财政借款、资金整合、预决算公开、盘活存量资金、绩效管理、监督检查等。

  第五章为附则(第十六条至第十七条)。主要明确办法适用及解释权。

    

永州市零陵区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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