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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2009/2022-06495 发文日期: 2022-08-02 发布机构: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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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2年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的解读
2022-08-02 09:16 来源: 零陵区司法局 发布机构: 零陵区 【字体:   打印


一、背景和依据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都明确规定,对规范性文件实行定期清理与即时清理相结合的制度,每偶数年全面清理本级政府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同时结合《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省人民政府规章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09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省政府废止规章涉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永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区政府办和区司法局共同组织开展了此次清理工作。

二、目标任务和制文过程

为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确保现行规范性文件与最新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要求相一致,确保规范性文件的时效性、合法性,从源头上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是法定要求也是工作实际需要。

为确保2020年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有序开展,区政府办专门下发了《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规范性文件2020年清理工作。在清理工作过程中,征求了27个相关责任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对全区2022年6月30日以前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具体内容、有效期限进行全面审核确认。经过综合各单位清理建议,区司法局进行汇总、审核和确认,形成清理结果送审稿,提请区政府按程序行文。区政府2022年7月20日正式发布《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2年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零政通〔2022〕4号)(以下简称“本《通告》”)。

三、主要内容

本《通告》所称政府规范性文件仅指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单独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包括区委区政府或区委办区政府办共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也不包括政府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本《通告》主要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宣布废止7件政府规范性文件。由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废止,致使处于有效期内的规范性文件不能继续实施而作废止处理。具体涉及了计划生育、社会救助、非税收入征管、名牌产品认定、城乡集贸市场管理、耕地监管等方面。

(二)宣布失效22件政府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的主要原因是文件超过有效期或工作已完成不需再实施。在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中,其中因超过有效期而宣布失效的17件、工作已完成不需再实施的5件。

(三)确认52件政府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2021年全面清理结果相比(2021年确认继续有效70件),今年确认继续有效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同比减少36%。

(四)对后续规范性文件管理提出要求。本《通告》要求起草和执行单位必须在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进行评估,认为需要继续执行或者修改后继续实施的,必须在有效期届满前依照《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程序报请区人民政府重新登记、重新编号和重新公布,并重新计算有效期。

(五)按照现行《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通告》长期有效。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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