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零陵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9〕57 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直单位政务信息系统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34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目标任务
规范我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推动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数据整合共享,全面提高行政效能,拓展数字经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实现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提升。
三、主要内容
《零陵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共八章,分别是:
第一章总则,明确办法出台目的、依据、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的含义以及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的用途和报批。
第二章基本原则和部门职责,明确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的基本原则以及各相关部门的职责。
第三章项目申报,主要包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以及项目申报的相关事项。
第四章项目立项,项目立项需经过技术审查,立项审查和预算评审。未通过技术审查和立项审查的项目,财政部门不得拨付建设资金,不得安排运行维护经费。
第五章项目建设,明确项目建设的主要流程,包括项目采购,项目实施,项目变更,项目备案,档案管理。
第六章项目验收,明确项目竣工验收及结算审评的流程。
第七章运行维护,包括项目运维管理、数据管理、安全管理和绩效分析与评价的具体事宜。
第八章附则,明确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对信息化项目建设实施监管以及本办法开始施行的时间与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