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依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湖南省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联〔2021〕54号)、《零陵区2023年促进粮食生产发展十条措施》(零农领发〔2023〕2号)制定此文件。
二、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和农民增收目标,以改善农业装备结构、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农业,最大限度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引导效应,充分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具的积极性,保障粮食生产主要环节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的需要,确保搞好我区2023年机械化育插抛秧和提升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任务。
三、主要内容
(一)补贴机具种类。根据我区农业生产实际和农民对农业机械需求状况,2023年农机购置累加补贴资金主要用于补贴抛秧机。
(二)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我区纳入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机合作组织、农机大户和种粮大户。
(三)补贴标准及机具类型。抛秧机(作业面积300亩以上)。13行及以上四轮乘坐式水稻有序抛秧机补贴3万元/台(如有项目补贴,不重复补贴)。
零陵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 9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