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和《湖南省地质保护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此文件。
二、目标任务
全面查清地质灾害隐患的基本情况,作为灾害防治工作的基础依据;完成2处以上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对其他隐患点,积极开展专群结合的监测预警,灾情、险情得到及时监控和有效处置。通过综合防治措施,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实现人员“零伤亡”目标。
三、主要内容
(一)实施搬迁避让的对象
对居住在危险程度高、治理难度大、治理效益差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居民实施避险移民搬迁,前提是居民自愿的条件下按程序组织申报。避险搬迁项目一律按照“先建设、后补贴”的原则实施。
(二)实施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隐患治理的对象
原则上为《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1:10000地质灾害调查和风险评价项目》调查成果资料评定的中、高、极高风险切坡建房,采取“政府引导、适当奖补、农户自愿”的方式,对按要求完成临坡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程的农户给予适当补助。
四、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永州市零陵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