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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区2021年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的解读
一、背景依据
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人民政府规章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89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与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不适应、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文件制度清理工作的通知》等规章、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制定此文件。
二、目标任务和制文过程
为贯彻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管理制度,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确保现行规范性文件与最新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相适应,确保规范性文件的时效性、合法性,区司法局于2021年6月7日下发了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通知,全面启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过程中,征求了33个相关责任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对全区2021年5月31日以前的共117件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根据全区各部门上报的清理建议,区司法局进行了综合汇总,形成《关于公布全区2021年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送审稿)》,于6月25日报送区政府。区政府2021年6月30日正式公布《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区2021年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零政通〔2021〕5号)(以下简称“本《通告》”)。
三、主要内容
本《通告》所称政府规范性文件仅指以区人民政府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单独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包括区委区政府或区委办区政府办共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也不包括政府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本《通告》主要规定了几个方面的内容,分别为:
(一)废止2件政府规范性文件。其中一件存在与市里改制政策相冲突的问题,另一件存在与当前改革要求不相符的问题,故宣布废止。
(二)宣布45件政府规范性文件失效。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占到清理规范性文件总数的38.5%,主要原因存在两个方面:一是按照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规定,部分文件已在清理工作结束前已自动失效,本《通告》进一步予以公开宣布和明确,以便于群众查询;二是部分文件依规定尚未到期,但因该文件所规定的事项已实施完毕或因特定原因不再执行,故区政府决定宣布失效。
(三)宣布70件政府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与2020年定期清理结果(宣布98件继续有效)相比,今年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同比减少28.6%,进一步大幅减少了政府规范性文件存量。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区政府及其办公室严格控制了规范性文件发布数量;二是区司法局对政府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进行了严格管理,对文件有效期实行动态管理,对不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宣布废止或失效。
(四)再次对今后文件有效期管理提出要求。本《通告》要求起草和执行单位必须在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进行评估,认为需要继续执行或者修改后继续实施的,必须在有效期届满前依照《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程序报请区人民政府重新登记、重新编号和重新公布,并重新计算有效期。
(五)按照现行《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本《通告》长期有效。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