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医药机构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的《湖南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湘医保办发[2025]3号文件规定,经医药机构主动申请,提交材料,拟将湖南钰丹康联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永州市零陵区珠山镇兴隆街连锁分店解除永州市零陵区医疗保险协议管理,进行归档处理,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0日-10月15日
受理单位:永州市零陵区医疗保障局
地址及邮编:永州市零陵区医疗保障局(425000)
联系电话:0746-6222475
如对公示结果有疑义,可在公示期间向零陵区医疗保障局反映。单位或个人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以便核实情况。我局对有关单位或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照相关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进行核实处理。
附件:永州市零陵区拟纳入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公示名单。
永州市零陵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10月10日
永州市零陵区解除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公示名单(2025年10月)
序号 |
机构类型 |
所属县区 |
医药机构名称 |
地 址 |
法人代表 |
医药机构主要联系人 |
手机号码 |
备注 |
1 |
诊所 |
零陵区 |
湖南钰丹康联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永州市零陵区珠山镇兴隆街连锁分店 |
珠山镇湘桂南路 |
揭光乾 |
揭光乾 |
139783324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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