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部门对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及处理工作谋划不足,对餐饮油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处理和餐厨垃圾处置工作监管不到位,对扬尘污染监管执法不力。城区餐饮行业油烟污染问题突出。督察进驻期间,群众对餐饮油烟污染问题反映强烈,餐饮油烟污染问题信访投诉占比13%。”问题已完成整改,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办﹝2023﹞12号)及《永州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城管部门对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及处理工作谋划不足,对餐饮油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处理和餐厨垃圾处置工作监管不到位,对扬尘污染监管执法不力。城区餐饮行业油烟污染问题突出。督察进驻期间,群众对餐饮油烟污染问题反映强烈,餐饮油烟污染问题信访投诉占比13%。
二、整改目标
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及处理工作谋划得到加强,通过健全完善落实工作机制,对餐饮油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处理和餐厨垃圾处置工作监管到位,有效解决城区餐饮行业油烟污染突出问题,减少餐饮油烟污染对群众生活的影响。
三、整改措施
(一)开展管网普查,基本摸清排水管网底数
建立排水管网GIS系统,对排水管网实行数字化、账册化管理。2024年底前完成现有排水管网排查,对排水专项规划超期限或保留合流制区域完成新的排水专项规划编制。新建管网严格执行雨污分流,老旧城区逐年推进雨污分流改造,2024年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4公里。
(二)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
建立健全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加大对餐饮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督促其安装和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并定期进行清洗和维护;开展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排放不达标的餐饮企业依法予以查处;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餐饮企业和居民的环保意识,引导其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三)强化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处理和餐厨垃圾处置监管
完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处理和餐厨垃圾处置的管理制度,规范收运、处置流程;加强对垃圾处理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防止出现二次污染;建立垃圾处理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垃圾处理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四)加大扬尘污染监管执法力度
制定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监管重点和责任分工;加强对建筑工地、道路施工等扬尘污染源的日常巡查,督促其落实防尘降尘措施;对扬尘污染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形成有效震慑。
四、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城市生活污水治理
1.开展管网普查,完成GIS系统建设。2022年至2023年完成了零陵区建成区排水管网普查,形成一张图,相关数据录入了GIS系统,完成GIS系统建设并投入运行,对排水管网实行数字化、账册化管理。
2.完成“一厂一策”系统化提质增效方案和排水专项规划编制。2021年邀请第三方资质公司编制并逐年更新完善了向家亭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系统化提质增效方案。
3.完成排水专项规划的修编。2023年组织编制了《永州市中心城区排水与污水处理专项规划》(2021-2035年),并经永州市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批复施行。
(二)关于餐饮油烟
1.完善管理台账。对餐饮行业开展全面排查,建立详细底数台账及油烟净化装置安装情况档案。
2.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违规餐饮店、露天烧烤店进行整治。
3.建立常态长效治理机制,加强巡查,督促新增经营户安装设备,城区餐饮油烟污染情况显著改善。共发放宣传资料620余份,劝导整改46起,新安装油烟净化设施1台,处理投诉举报21起,对违规商户约谈3次,下达《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18份。
(三)关于扬尘污染
对重点路段(南津北路、南津南路、南津中路、芝山 路、芝山北路、潇水路、萍洲路、菱角塘路、阳明大道、朝阳大道、永州大道)、重点工地(科技学院学生公寓食堂项目、萍阳北路延伸项目)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严查路扬尘污染、车辆带泥上路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1.制定联合执法方案。2025年1-9月,联合交通运输、公安、生态环境局等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共23次,出动执法人员共400余人次,查处问题40余起。
2.加大日常执法巡查力度。2025年1-9月,共出动执法队员3000余次、执法车辆1600余次,查处抛、洒、漏,不覆盖、带泥上路、建设工地堆积的建筑垃圾未及时处理而导致扬尘的、擅自倾倒垃圾导致周边环境污染的违法行为124次,劝导整改96次,下达限时整改通知书28份,有效遏制了违发违规现象的发生。
3.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企业永州市零陵区盈胜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依据《道路扬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了“洗、扫、冲”等多功能综合保洁措施、道路降尘计划、作业排班表。一是“因路制宜”优化清扫作业模式。采用高压冲洗、湿扫、吸尘相结合的方式,对于车流量大、扬尘污染严重的路段,增加清扫频次和作业时间。二是加大人工清扫保洁力度。配备足够的保洁人员,对机械作业无法覆盖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路沿石周边等区域及时进行人工清扫,确保道路无积尘、无垃圾。三是科学制定洒水作业计划。合理安排清扫作业时间和频次,重点监测路段南津中路、黄古山东路、神仙岭路、潇水东路、菱角塘路每天洒水降尘7次,其他路段每天洒水降尘4次。主次干道每日清扫不少于3次,机械化扫洗频次每天4次。雨天或路面湿度大于70%时,暂停洒水作业,避免路面积水影响交通与行人安全,洒水作业需避开早晚交通高峰时段,减少对市民出行的干扰,重污染天气适当增加作业频次。四是建立清扫保洁质量监督机制。定期对道路清扫保洁、洒水降尘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关于建筑垃圾
1.规划编制已完成。《永州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已于2024年10月15日经永州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2024年10月23日在永州市城市管理局网站发布。
2.联单制度已落实。根据永州市城市管理局2024年5月24日下发的《关于加强建筑垃圾全流程监管工作的通知》,于2024年5月24日开始落实了联单管理制度,根据永州市城市管理局2024年7月10日《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垃圾全过程联单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完善了联单编号等内容,对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实行了全过程监管,2025年1-9月,共开出联单2137份。
3.信息管理平台已完成建设。永州市建筑垃圾信息监管平台于2021年10月26日启动建设,2024年12月30日完成升级建设,2025年3月2日正式启动运行,平台已具备建筑垃圾源头管理、电子联单、运输过程监控、消纳处置监管等功能,能够实现建筑垃圾从产生、运输到消纳的全过程智能化监管,零陵区现阶段已将资源化利用项目纳入信息管理平台。
4.零陵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已建成。零陵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于2022年2月19日启动建设,2025年1月6日完成生产线设备验收,2025年5月30日完成工程建设,2025年7月18日完成规划、安评、消防、防雷、主体、五方责任、联合验收、竣工备案、环保验收等验收,2025年7月20日正式启动运行,年处理能力100万吨/年。2025年1-9月,已收集各类建筑垃圾17万吨,处置建筑垃圾25000吨,提升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
5.强化建筑垃圾监管执法。2024年8月5日出台《零陵区建筑垃圾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围绕建筑垃圾排放、运输、处置各个环节,城管部门会同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坚决遏制建筑垃圾乱堆乱倒现象。2024年8月8日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0746-6669694。2025年1-9月,会同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开展联合执法24次,发现问题36起,整改完成36起。举一反三对城乡结合部加大了巡查力度,共发现擅自倾倒建筑垃圾问题140起,整改完成140起。
6.永州互通南侧整改点位已完成整改。2024年4月8日已将白色垃圾清理完毕;2024年4月26日在该区设置了禁止倾倒建筑垃圾的标牌;2024年5月15日对该整改点位进行测绘套图,确认该点位在湘江东路路网配套工程安置小区用地红线范围内,未占用林地耕地;2024年5月17日对场地进行土地污染调查;2024年6月出具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不存在可能造成土地污染的情形,本地块可作为居住地安全利用;2024年5月23对场地进行围挡,对堆放石料进行平整覆网;2024年7月3日按要求整改到位。
(五)关于生活垃圾
1.强化垃圾分类意识和技能培训。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向市民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市民的分类意识,确保每个人都能在源头上履行好垃圾分类的责任。
2.加大对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投入。推动垃圾焚烧,填埋和堆肥等处理设施的建设,并加强管理和监督。
3.增加清运频次提高垃圾转运效率。根据各点位垃圾产生量,合理增加巡回收运频次,在确保完成清运高峰的同时,延长清运时间,并加大清运力度,增加清运班次,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转运顺畅,确保垃圾及时清运。针对节假日或高峰时段,提前调配人员及车辆,增加临时清运频次,避免积压。
(六)关于餐厨垃圾
1.执法人员深入辖区学校、餐饮商户等餐厨垃圾产生单位,采取“点对点、一对一”的精细检查模式,开展地毯式摸排走访,了解餐厨垃圾处置情况,排查是否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协议、是否配备餐厨垃圾专用桶等,逐一进行登记,建立台账。
2.针对餐厨垃圾私拉私运、随意倾倒、混投混装等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执法整治。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设点检查,严厉查处无资质单位和个人非法收集、运输餐厨垃圾的行为。
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餐饮商户私自处置餐厨垃圾、偷倒餐厨垃圾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教育。
4.要求餐厨垃圾收运单位和处置单位建立工作联单,详细记录餐厨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内容,实现餐厨垃圾从产生、收运到处置全链条信息可追溯。
5.2025年1-10月,零陵区餐厨垃圾共收运4401.63吨。
五、销号验收情况
经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销号验收,认为“城管部门对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及处理工作谋划不足,对餐饮油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处理和餐厨垃圾处置工作监管不到位,对扬尘污染监管执法不力。城区餐饮行业油烟污染问题突出。督察进驻期间,群众对餐饮油烟污染问题反映强烈,餐饮油烟污染问题信访投诉占比13%。”问题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目标已达到,符合整改销号标准,现进行销号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整改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需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向零陵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1日-1月27日
联系电话:0746-6222079
地 址:永州市零陵区潇水中路169号
零陵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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