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永州市零陵区愚溪文学爱好者协会、永州市零陵区潇湘汽车城商会2家社会组织存在内部管理混乱、致使无法正常运转的问题,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四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现责令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7日内予以改正,并将改正情况书面报告本机关。
因我局按照你单位预留的联系地址邮寄《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无人签收,且联系电话无法接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网站首页
零陵概况
政务公开
办事服务
政民互动
热点专题
数据发布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湘公安网备43110202000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