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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2009/2026-01342 发文日期: 2026-10-30 发布机构: 零陵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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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登记号: 信息时效性: 待评估 文号 :
永州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运营主体项目遴选公告(第二次)
2026-10-30 15:17 来源: 零陵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机构: 零陵区农业农村局 【字体: 大 中 小】打印

一、遴选条件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发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永州市农业农村局、零陵区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遴选人”)联合遴选“永州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运营主体”,择优确定第三方运营服务机构,负责建设运营永州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农交中心”),承担市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相关职能工作。

二、项目概况与遴选范围

(一)项目名称:永州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运营主体项目(第二次)。

(二)服务地点:永州市零陵区。

(三)承担任务和服务需求:

1.建设运营市农交中心,负责全市农村产权流转市场建设、交易组织与运行管理,包括规则制定、信息发布、政策宣传、业务培训、指导服务、数据统计、交易活动合规监测等工作,组织农村产权现场或网络竞价交易。市本级与零陵区、金洞管理区、回龙圩管理区三区全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业务纳入市级平台统一办理,由市农交中心承办。市农交中心作为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市级枢纽载体,承担全市业务统筹、规则传导、数据归集、业务指导、监测调度职能,不替代各县市区依法开展的具体交易业务,不承担行政监管职责。

2.建设涵盖农村产权交易的配套服务、金融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等功能的农村产权综合服务数字平台系统,推动全市各级农村产权交易机构互联互通,对接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搭建市县乡村四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推动全市一体化经营,为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提供综合化、社会化、数字化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遴选文件。

(四)合作方式:

1.成立主体:中选企业(含联合体企业)负责组建专业、独立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运营主体,建设运营永州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2.合同签订:详细合作方案待遴选中选企业或联合体确定后,由遴选人与中选企业具体协商、约定并签订正式合作协议。

三、遴选资格要求

(一)参选人须为依法成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由依法成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二)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协议中应载明各方出资比例(或股权安排)、职责分工、责任承担方式及连带责任条款。联合体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诺在运营期内持续保有农村产权交易服务能力。(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

(三)参选人或参选联合体中至少有一方须以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为主营业务,具有稳定成熟、安全可控的农村产权交易管理软件系统平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取得相关授权)。需提供企业经营相关材料、系统平台运行截图及自主知识产权证书或相关授权文件。

(四)参选人或参选联合体有固定经营场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3名以上在农村产权交易领域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专职工作人员指导和服务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等相关内部管理制度。提供经营场所照片、人员工作经验证明材料、财务管理等相关内部管理制度。

(五)联合体各方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查询由遴选人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统一实施,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归档,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参选方提交书面信用承诺作为辅助材料。查询结果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六)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且尚在惩戒期内的单位参选。

四、遴选办法

综合评分法。

五、遴选程序

在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监督下开展遴选工作。

(一)遴选公告期。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4日期间。遴选文件的获取:请在公告期内从遴选公告附件中直接下载领取遴选文件(电子版)。

(二)实施评审。从相关部门单位抽派专家成立评审小组,围绕专业技术能力、运营思路业绩、企业信誉责任等方面,对申报单位能否胜任永州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运营主体进行综合评审。

(三)结果公示。在永州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和零陵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综合评审结果3个工作日,经市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会研究后确定永州市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运营主体。

六、参选文件的递交

(一)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6年11月5日15时00分。

开启地点:永州市农业农村局。

参选文件应密封并加盖公章(骑缝章及封面章)的纸质版材料正本1份、副本2份,共3份,以及存储电子版材料(PDF格式)的U盘1个,送至永州市农业农村局(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10号,联系人:何立民;联系电话:18974667282)。

(二)请参选方法定代表人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人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遴选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遴选公告在永州市农业农村局官网(http://nyw.yzcity.gov.cn/)零陵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cnll.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遴选人:永州市农业农村局、零陵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10号  

联系人:何立民

电  话:0746-8368105,18974667282

监督电话:0746-8521275 (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0746-6322439 (区纪委监委驻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永州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运营主体项目遴选文件(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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