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重大决策预公开
分享到:
索引号: 431102009/2024-14425 发文日期: 2024-04-08 发布机构: 零陵区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主题词:
统一登记号: 信息时效性: 待评估 文号 :
《零陵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听证会意见采纳情况
2024-04-08 09:10 来源: 零陵区发改局 发布机构: 零陵区 【字体:   打印

《零陵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听证会意见采纳情况

2024年4月3日,零陵发改局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指导意见,召开了《零陵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所有听证代表认为本办法可以加强零陵区区级储备粮管理,保证区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有效发挥储备粮在政府宏观调控中的作用,一致表示赞同。共收取到听证会代表意见和建议四条,现就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一、办法中32条关于区级储备粮补贴标准内容标点符号使用不恰当的问题

已采纳,我局已对《零陵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第32条内容中标点符号使用不恰当的地方进行了调整。

二、办法中第32条区级储备粮相关补贴标准里的“收购及轮换费用50元/吨(包干使用)”是指普通稻还是优质稻的费用的问题

已采纳,“收购及轮换费用50元/吨(包干使用)”指的是优质稻的费用,我局已在《零陵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中进行了明确。

三、关于办法中是轮换费还是轮换费用的用词问题

已采纳,《零陵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中将统一采用“轮换费用”。

四、关于优质稻轮换费用标准的问题

已采纳,《永州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中优质稻的轮换费用标准为46.7元/吨/年,我区优质稻轮换费用将参照市里文件标准执行。

零陵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4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零陵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系电话:0746-6332117网站标识码:4311020009
备案号:湘ICP备11003146号-1  湘公安网备43110202000118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萍洲中路100号
E-mail:linglingzwzx@163.com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 监督一点通
  • 三湘e监督
  • 湘易办(安卓)
  • 湖南省政府网
  • 适老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