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2009/2025-03987 | 发文日期: |
|
发布机构: | 零陵区财政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待评估 | 文号 : |
关于举行《零陵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通告
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城镇区域有了相应扩大,城区面积发生了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湖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调整我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的通知》(湘财税函【2025】1号)的规定,需调整现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区财政局和区税务局拟定了初步方案。为了保证行政决策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规定,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准备召开听证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及内容
拟定时间:2025年7月8日(星期二)上午9:00
内容:《零陵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听证会组织实施及地点安排
由区财政局和区税务局具体组织实施,地点定为区财政局三楼会议室。
三、听证代表名额及产生方式
听证会代表总名额20名,其中从企业代表及社会公众代表产生10人;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产生3名;从区级相关职能部门中产生7名。 若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区财政局和区税务局根据听证事项的相关内容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中邀请产生。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居住在本区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本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专技人员、企业代表及社会公众代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均可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2日18:00。报名采用信函和网上邮箱报名方式,报名统一使用《听证会报名表》(附后)。信函报名请寄“零陵区财政局”,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网上报名邮箱请寄llczjszfg@163.com。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特此通告!
附件:听证会报名表
永州市零陵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永州市
零陵区税务局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