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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2009/2024-00928 发文日期: 2024-10-08 发布机构: 零陵区人社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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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陵人社微课】员工提出离职,有关赔偿的政策有哪些?
2024-10-08 10:51 来源: 零陵区人社局 发布机构: 零陵区人社局 【字体:   打印

员工提出离职,有关赔偿的政策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因此,符合法定情形,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劳动者违反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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