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2009/2025-01132 | 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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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零陵区农业农村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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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陵:生态修复——让非法捕捞者“以鱼还渔”护生态
零陵:生态修复——让非法捕捞者“以鱼还渔”护生态
10月21日上午,在潇水河零陵段7600尾规格在10公分以上的青鱼、草鱼、鲢鱼、鳙鱼等鱼苗被投入河中。此次人工放流由非法捕捞者谢某华、邓某才主动实施,是零陵区以“替代性修复”推动生态保护的实践。
2025年3月,谢某华、邓某才在潇水河凼底乡伏塘村段非法捕捞被公安部门和农业执法部门联合查获。9月,零陵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区农业农村局开展渔业资源损失评估,区农业农村局据此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并予以立案,同时制定生态修复方案。经相关部门释法说理,两名当事人认识到自身错误,自愿履行生态修复责任。
在放流现场,区农业农村局对鱼苗的种类、品质及数量进行了严格核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区人民检察院共同对全过程进行了监督。本次“以鱼还渔”生态修复活动,既对违法者本人形成了警示,也对周边群众起到了教育作用,有效实现了修复水域生态环境、恢复渔业资源的目的。
区农业农村局将持续强化禁捕水域的巡查监管,联合公安等部门开展常态化执法打击,确保“十年禁渔”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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