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2009/2025-01146 | 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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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零陵区农业农村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待评估 | 文号 : |
零陵:潇水河里电鱼,以身试法被抓
11月2日凌晨12:30左右,零陵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夜间执法巡查中,于潇水河凼底乡高桥村段成功查获一起非法电鱼案件,当场抓获两名正在实施电鱼作业的违法人员,并收缴电鱼工具一套、渔获物0.6㎏。
经初步调查,当事人邓某,龙某对其在禁渔区、使用禁用的电鱼方法进行捕捞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电鱼是一种对水生生态环境破坏性极大的捕捞方式,被称为“绝户”捕捞,严重威胁鱼类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执法部门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非法捕捞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呼吁广大市民自觉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并欢迎积极举报相关违法行为,共同守护好我们的母亲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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