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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2009/2026-00465 发文日期: 2026-01-20 发布机构: 零陵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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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永州市2026年家电、数码和智能产品以旧换新活动参与经营主体的通知
2026-01-20 16:14 来源: 零陵区商务局 发布机构: 零陵区商务局 【字体:   打印

于征集永州市2026年家电、数码和智能产品以旧换新活动参与经营主体的通知

各县市区、管理区,永州经开区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国家、省有关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的工作要求,加快推动我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大力提振消费,现就2026年我市参与经营主体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6年1月15日—2月4日

    二、补贴品类

    以湖南省商务厅印发的《湖南省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规定品类为准。

    三、申报条件

    1.登记注册在永州市的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实际经营范围为家电、数码和智能产品的经营主体,具备相应销售、服务及废旧家电回收能力的线上和线下产品销售业务

    2.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近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用状况良好。在2024、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被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近2年内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经营主体,不得报名参与2026年补贴政策。

    3.具备稳定的家电、数码及智能产品销售和服务体系,拥有相应的仓储、配送、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能力。必须具备废旧家电回收处理能力或与有资质的回收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能够主动为消费者提供“送新收旧”一站式服务。

    4.注重优化城乡网点布局,在县、乡(镇)、村地区有线下网点的经营主体优先安排,线上平台企业服务资源向农村地区倾斜,保障农村地区居民参与补贴政策。

    5.能够合规开具湖南省正规销售发票,每件产品单独开票,产品开票金额要列明补贴产品初始销售价格、享受补贴资金数额、实际支付金额,包含政府补贴金额,不包括各类经营主体优惠、辅材和安装费、优惠券金额和价保赔付金额,旧机抵扣款可开进发票但不纳入补贴范围。发票开给个人消费者,票面要明确标注消费者姓名(须与补贴资格申领人一致)、商品名称、型号规格、销售价格、补贴金额、能效或水效等级(1级能效)、S/N码等,数码产品不备注能效等级。

    6.承诺遵守价格管理规定,备案销售产品型号及参考价格,公开承诺活动期间最终销售价格不高于备案价,严禁“先涨价后补贴”、虚假宣传、捆绑销售等行为。承诺在经营场所或线上页面明示产品价格及补贴信息。

    7.承诺能按照全省统一的补贴核销平台技术要求,配合完成商品信息备案、销售数据上传、标识码(如S/N码、IMEI码)采集核验等工作,并配合建设相关产品信息数据库(详细情况另行通知)。

    8.承诺严格遵守补贴政策各项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补贴商品不得转销省外、规范处理退货及补贴资金追回、积极配合监督检查等。

    四、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以下材料均加盖申报企业或个体经营户公章,整体加盖骑缝章,签字处务必由法人代表个体经营户负责人签字确认,统一使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提交属地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全套盖章纸质申报材料须扫描PDF电子版一并报送)。

    1.永州市2026年参与企业(或个体经营户)报名表;

    2.永州市2026年参与企业(或个体经营户)承诺书。

    3.报名企业(或个体经营户)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对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信用中国”下载打印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结果的截图;

    5.企业(或个体经营户)报名门店带水印的门头和经营场所照片(含招牌、地址等应与对外经营名称相符);

    6.有效期内品牌授权书扫描件;

    7.报名企业(或个体经营户)与具有再生资源回收资质的废旧家电回收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或报名企业自身具备回收处理能力的资质证明及回收处理佐证资料;

    8.后续要求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等。

    五、申报流程

    1.申报材料于2026年24日前按要求向所在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县区商务局留存一份,报市商务局一份)逾期不予受理。

    2.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核查材料的规范性、真实性及完整性,并实地逐一查看申请企业个体经营户的线下门店,核实经营情况。在前期以旧换新中,存在提供P图、重复图片等虚假材料、伪造交易记录等“套补骗补”“先涨后补”行为的,原则上不延续参加2026年度以旧换新活动。

    3.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个体经营户申报材料统一审核汇总,以旧换新活动企业信息汇总表和初审报告盖章后于24日前一并报至市商务局(邮箱yzswjjs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4.市商务局复核后,确认经营主体资格并向社会公示经营主体资格有效期与活动政策实施期一致。

    5.申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与资格。

    六、申报要求

    1.入选企业须与省商务厅公开评选的服务机构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云闪付)合作,配合完成培训、设备安装等工作。

    2.如发生退货情形,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以后,由参与商户及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国库。

    3.补贴政策采取资金后拨付方式,申报参与活动即视为同意按照我局和有关部门最终审计及公示结果拨付前期商户垫付补贴资金。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对发现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相关材料虚假交易、串通他人提供虚假信息等)骗取、截留、挪用、套取财政资金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财政处罚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附件:1.永州市2026年参与企业(个体经营户)报名表附件1-3

    2.永州市2026年参与企业(个体经营户)承诺书附件1-3

    3.永州市2026年参与企业(个体经营户)汇总表附件1-3

  

                                                                            永州市商务局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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