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2009/2026-00400 | 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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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零陵区朝阳办事处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待评估 | 文号 : |
亲爱的居民朋友们:
岁末年初,年味渐浓,我们即将迎来辞旧迎新的美好时刻。烟花爆竹曾是烘托节日氛围的传统方式,但在璀璨烟火背后,隐藏着不容忽视的安全隐患与环境负担。为守护朝阳街道的蓝天净土,保障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潍坊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修正案)》规定,朝阳街道全域为烟花爆竹禁放区,全年禁止燃放,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更是全面禁严。在此,我们向全体居民发出倡议:
做禁燃禁放的“践行者”,守护平安家园。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尤其冬季气候干燥,人口密集区域一旦出事后果不堪设想;同时,爆炸冲击力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每年春节都有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炸伤、烧伤事故发生。让我们自觉远离烟花爆竹,不在禁放区域、禁放场所违规燃放,用实际行动筑牢安全防线。
做绿色环保的“守护者”,共绘朝阳蓝。烟花爆竹燃放会释放大量二氧化硫、PM2.5等有害气体和粉尘,加剧空气污染,刺激呼吸道、诱发慢性疾病,还会产生高分贝噪音,影响老人、儿童和敏感人群的正常休息。拒绝燃放烟花爆竹,能让空气更清新、环境更整洁,减轻环卫工作负担,让我们共同守护宜居的生活环境。
做文明新风的“传播者”,年味不减温情。禁燃不是取消年味,而是换一种更安全、更环保的方式庆祝佳节。我们可以和家人一起逛非遗市集、看文艺演出,参与社区趣味活动,或是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灯光装饰等方式营造氛围,让节日充满欢声笑语的同时,守住健康与安全 。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将面临法律责任:在禁放区域、禁放时间燃放的,公安机关将责令停止燃放,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燃放的,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发现违规燃放行为,欢迎大家拨打举报电话110,共同监督守护。
居民朋友们,朝阳街道是我们共同的家,平安和谐的环境需要大家携手共建。让我们主动摒弃陋习,践行文明新风,用绿色、安全、文明的方式迎接佳节,让朝阳街道的天更蓝、水更清、生活更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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