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2009/2022-00249 | 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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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零陵区大庆坪乡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文号 : |
大庆坪乡森林防火通告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和《零陵区森林防火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现通告如下:
一、森林防火区
全乡范围内国有、集体林地及边缘100米以内。
二、森林防火期
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森林防火戒严期为2022年3月15日至2022年5月31日。
三、森林防火区规定
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如烧香烧纸、送明火灯、燃放烟花爆竹和吸烟、野炊、烧荒、燎地格、烧腐病果树枝皮等。因特殊情况确需用火的,应向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政府批准后在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按规定用火。森林防火戒严期内,严谨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四、违规用火处罚规定
在防火期内,对违反森林防火相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 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赔偿损失。
大庆坪乡人民政府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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