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2009/2020-00097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区凼底乡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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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凼底乡依法打击疫情期间违反规定行为的通告
各位父老乡亲:
当前疫情形势紧张,我乡根据永州市零陵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第7号令)文件精神(以下简称第7号令),全乡上下万众齐心,众志成城、主动担当。主要路口、渡口严防死守,联防联控,控制疫情传播。我乡已将第7号令贴至各村村委、公示栏、主要路段路牌等地,请大家认真仔细阅读,同时告诉自己的亲朋好友们!现将我乡一例依法打击违反规定行为通告如下:
2020年2月10日14时许,凼底乡油山岭村某村民酒后一人来到油山岭村渡口的值班检测工作台处没有戴口罩坐在值班工作台处聊天,油山岭村李支书见状劝告其离开,该村民不听劝告并将值班检测工作台处的警示牌、喇叭、塑料凳子弄倒在地,还将疫情防控设备电子体温计扔进河里。2020年2月11日,该村民因损坏油山岭渡口物品被依法拘留5日。
疫情期间,请大家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少出门,不要在人流量大的地方逗留,主动配合好政府防控疫情工作。我们有信心也有能力坚决打好这一场疫情防控攻坚战!
凼底乡人民政府
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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