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2009/2024-00394 | 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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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零陵区凼底乡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待评估 | 文号 : |
零陵区凼底乡人民政府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6月21日,零陵区凼底乡高桥村村民黄明星诉永州市零陵区凼底乡人民政府行政诉讼案在湖南省道县人民法院开庭,零陵区凼底乡人民政府党委副书记、乡长张显众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对我乡负责人出庭应诉行为表示肯定。旁听同志纷纷表示,现场近距离接触庭审,切身体会到了法律的威严,是一次零距离感受普法教育的极好机会,也提醒自己在今后工作中一定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职尽责。
近年来,零陵区凼底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应诉率达100%。同时,认真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参加旁听,接受普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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