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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2009/2026-00503 发文日期: 2026-04-21 发布机构: 零陵区接履桥办事处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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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
2026-04-21 11:03 来源: 接履桥街道办事处 发布机构: 零陵区接履桥办事处 【字体:   打印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

为全力筑牢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防线,有效预防和减少涉校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幼儿生命安全,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校园周边交通环境,现就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严整治交通违法行为。严禁低速电动车(俗称“老头乐”)违规载人、违法上路行驶,此类无牌无证、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一律不得搭载学生及其他人员;严禁私家车辆超员搭载学生,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人,杜绝超载违法违规行为;驾驶电动车、摩托车接送学生的,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逆行、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

二、积极倡导学生乘坐校车。校车是保障学生上下学出行的专用安全交通工具,具备专业运营资质、完善安全保障措施及专业驾驶人员,安全系数更高、出行更有保障。请广大学生家长充分认识乘坐合规校车的安全性,积极转变出行方式,优先选择、主动乘坐正规校车接送学生上下学,共同减少校园周边交通拥堵,降低出行安全风险。

三、强化路面执法管控。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办事处联合公安交管、教育、交通等部门将加大校园周边道路巡查管控力度,针对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重点查处低速电动车违规载人、私家车超载、电动车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对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罚,全力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

四、强化安全主体责任。各学校要加强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及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主动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广大学生家长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主动学习交通安全知识,规范自身出行行为,为学生树立良好榜样,共同守护学生出行安全。

希望广大村居民、师生及家长自觉遵守本通告要求,积极配合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携手共建平安、和谐的校园周边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接履桥街道办事处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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