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2009/2021-00896 | 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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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零陵区财政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文号 : |
零财党组〔2021〕3号
关于唐久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所属各事业单位、各乡镇(街道)财政所:
局党组决定:
唐久生同志任办公室(信息股、税政法规股)负责人,免去其经济建设股负责人职务;
盘伟宏同志任办公室(信息股、税政法规股)副主任(正股级),负责信息工作,免去其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副主任职务;
唐国同志任办公室(信息股、税政法规股)副主任(正股级),负责税政法规工作;
邓同星同志任乡镇(街道)财政股(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负责人,免去其办公室(信息股、税政法规股)负责人职务;
唐利云同志任行政政法股副股长,免去其办公室(信息股、税政法规股)副主任职务;
熊光彩同志任教科文股负责人,免去其农业农村股(扶贫工作办公室)负责人职务;
蒋莉同志任金融股(投融资担保管理股)股长,免去其办公室(信息股、税政法规股)副主任职务;
谢夫元同志任农业农村股(扶贫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免去其乡镇(街道)财政股(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负责人职务;
陈世峰同志任经济建设股副股长(正股级),负责企业、对外经济贸易工作,免去其区政府债务与风险防范中心副主任职务;
雷向旭同志任经济建设股副股长,免去其农业农村股(扶贫工作办公室)副股长职务;
何勇同志任政府采购股负责人,免去其行政政法股负责人职务;
杨婕同志任综合股(区津贴补贴工作办公室)股长,免去其教科文股股长职务;
罗晶同志任综合股(区津贴补贴工作办公室)副股长,免去其行政政法股副股长职务;
廖光辉同志任会计股负责人,免去其政府采购股负责人职务;
唐艳华同志任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副主任,负责工资发放、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会计工作;
蒋志同志任区政府债务与风险防范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免去其国库股负责人职务;
肖英同志任中华会计函授学校零陵教学站站长,免去其区财政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有军同志提名为机关党委专职委员(副股级);
滕旭峦同志协助唐云枫同志工作,免去其综合股(区津贴补贴工作办公室)股长职务;
李国平同志协助杨铁勇同志工作,免去其金融股(投融资担保管理股)股长职务;
徐建明同志协助李谨建同志工作;
免去李光春同志财政监督股负责人职务;
免去聂国森同志区财政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蒋水陆同志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朱胜同志综合股(区津贴补贴工作办公室)副股长职务。
中共永州市零陵区财政局党组
2021年3月2日
主题词:干部任免 唐久生 通知
报:市财政局、区编委办
送:区人社局、局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