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2009/2023-00338 | 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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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零陵区交通运输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文号 : |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由零陵区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等部分组成。现向社会公布零陵区交通运输局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21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足部门职能,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监督检查,积极稳步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全年主要工作情况如下。一是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等作出具体规定,并健全了组织领导和责任追究制度。二是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报送等工作。三是开展了信息安全自查工作。由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检查活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加固。四是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严格执行公开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五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利用各种传统公开方式的同时,加强网上公开,方便群众了解相关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1、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及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局党组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通过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等工作塑造单位形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研究提出信息发布规划和有关工作方案。
2、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信息稿件的质量和时效性严格把关,经分管局长审核无误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人员及时上网发布。为避免信息重复上网,实行归口发布,对业务交叉或综合性较强的信息,按照“第一优先”的原则,予以上网发布,其他人员不再加载发布此内容。同时加强考核奖惩,由局机关办公室统一管理、定期发布相关信息,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工作不力的予以批评。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主要通过区政府网站作为第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交通运输工作信息。2021年,通过区政府网站发布工作动态38条、通知公告3条,机构领导信息2条,财政信息3条,人事信息1条,规划计划2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网络问政回复1条。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湖南政务服务网公示各单位政务服务事项,逐项公示事项名称、事项类型、设定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法定时限、承诺时限等要素信息。依托零陵区 “互联网 监督”平台,全面公示民生资金发放到户明细、民生项目及民生政策,让民生资金接受社会监督。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21年度,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1年度,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的申请,因而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1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1、完善保密制度,健全审查机制。制定了零陵区交通运输局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凡需要提供或者发布信息的股室,须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信息。未经审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在网站上发布信息。并对上网信息保密审查人员实现报备制度。
2、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安全。我局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领导小组积极履职尽责,加大对执行保密法律法规、落实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的检查,加固了网络信息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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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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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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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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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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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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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02 | 增 |
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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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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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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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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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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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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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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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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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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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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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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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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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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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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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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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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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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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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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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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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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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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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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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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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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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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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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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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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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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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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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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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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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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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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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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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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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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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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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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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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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大完善,信息安全意识有待加强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畅通信息发布的渠道,对于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及时发布。二是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大督办力度,力争尽快建立信息公开工作评价体系,逐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常态化方向迈进。三是继续学习领会《条例》的精神,深入开展业务学习和交流活动,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及保密工作的认识水平和政策把握能力,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交通运输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高效完成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