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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2009/2023-00710 发文日期: 2023-04-17 发布机构: 零陵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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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永州市零陵区民政工作要点
2023-04-17 16:33 来源: 零陵区民政局 发布机构: 零陵区民政局 【字体:   打印

2023年永州市零陵区民政工作要点

2023年,全民政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发展与安全两件大事,围绕省厅“以五化推进四个先行区”的总体部署,把握和落实“发展六仗”要求,锚定在全版图中增加零陵分量这一目标,扎实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基础社会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和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在守正创新中推动零陵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确保零陵民政工作走在全前列。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一)学思践悟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创新理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严格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民政讲堂、培训班、理论宣讲等多种形式,以政府门户网为依托,广泛开展宣传宣讲,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营造浓厚氛围围绕民政创新发展的堵点难点,开展大走访大学习大调研活动,摸清实情,掌握底数,将调研成果转化为工作思路

(二)不断提升机关党建质量。对标“三强一好”要求,持续推进“三表率一模范”机关创建,严格落实“三会一课”

主题党日等制度,强化“五化”“四强”党支部建设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坚持党建带群建,抓好统战和群团工作。巩固文明单位创建成果,提升文明创建水平

(三)持续深化清廉民政建设。深入开展政治监督,从严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和廉洁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党支部书记讲廉政党课和“五个一”廉洁文化建设活动,强化廉政警示教育,保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扎实推进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坚持纠“四风”、树新风,严格落实《全省民政系统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市民政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实施办法》,持续抓好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扎实开展治庸、治懒、治散作风专项整治。

(五)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意识形态工作同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加强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积极做好论管控。

(六)强化民政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做好选人用人工作,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力度,积极开展干部教育培训,优化民政人才发展机制把平时考核跟作风建设相结合。着力整治上班迟到早退炒股、玩游戏工作日饮酒等作风纪律问题,以及服务意识淡薄责任意识虚化工作不思进取、消极懈怠等工作散漫问题,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把平时考核跟廉洁自律相结合。与纪检组同频同振,同向发力,强化廉政意识加强廉政建,着力抓好机关作风纪律,加强清廉机关”“清廉民政建设,巩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把平时考核跟工作成绩相结合。要把工作标杆立起来,把精气神提起来,把劲头鼓起来,弘扬孺子牛精神,把获得上级部门表彰可以优先评先评优贯穿到工作的方方面面。

二、办好重点民生实事

(七)提升基本养老服务水平。按照省、定任务,完成 33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

(八)提高困难群体救助标准。按照省定指导标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至650元/月、5004/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低保标准的1.3倍执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80 元/人/月,散居和集中养育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标准提高1100 元/月和 1500 元/月。

三、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

(九)全力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健全主动发现、主动救助机制,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及时将符合条件对象纳入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基本生活救助范围,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问题。做好《湖南省“十四五”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实施方案》相关政策的细化实化,加强老区项目建设的监督指导,发挥老区补助资金应有绩效。规范运用“革命老区信息管理系统保护传承弘扬红色文化。

()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文件精神,积极推进低保扩围增效。修订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算评估办法》,提高精准救助水平;落实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扎实做好特困人员能力评估,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责任落实,继续做好安排照料服务人、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两个100%,创新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方式。

(十一)持续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发挥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作用,推动完善基本生活救助和专项救助政策制度加快构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持续开展社会救助创新实践活动,打造社会救助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模板。实施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提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修订完善临时救助办法和操作规程,推动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持续开展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全面推动村级社会救助服务站点建设改革工作。

(十二)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化。积极推进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线上发放”工作。推动社会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强化部门数据共享,完善省市一体化核对网络,拓展经济状况核对应用范围,加快构建大救助平台。

(十三)加强社会救助监督检查。持续推进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坚决纠治各类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四、全面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十四) 优化基本养老服务。制定出台《零陵区“养医联体”养老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发布《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开展全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明确养老服务发展专项补助标准。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推动全区65 岁以上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全覆盖。

(十五)深化养老管理改革。落实好国务院机构改革要求做好老龄委职能划转工作。全面推进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区级统管。积极推进“养医联体”建设,引进知名品牌养老公司运营管理,优化整合全区养老资源,逐步构建“1平台+1基地+4支撑+N网点”的零陵“养医联体”城乡智慧养老服务体系,打造具有零陵特色的养老服务品牌。推进公办养老机构“五个统一”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建国营、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指导监督、管理运营权责,完善配套工作机制。

(十六) 提升养老服务质效。加快推动区养老服务指挥中心投入运营。推进“数字技术+养老”工作,力争年内运营养老指挥平台,推动实现区-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监测数据全面联通,将助洁助餐助医等服务逐步向社区、家庭延伸。抓好全区现有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示范点的运营管理,新建1个以上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示范点、2 个以上居住小区嵌入式老年人活动中心,建成1个以上养老助餐点并确保持续运营。

(十七) 强化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启动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推动相关部门联合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审验瓶颈问题,确保全区公办养老机构消防审验率达到 100%。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资金项目专项整治,防范和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推动养老机构“乙类乙管”阶段疫情防控落实落细。

五、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十八)加强儿童福利工作。严格规范收养登记工作,出台村(居)儿童主任履职清单。打造 2-5 个特色示范儿童之家。

(十九)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做强做实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积极开展“书记长话未保”活动,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力度。加大培训力度,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队伍建设。探索建立未成年人保护个案处置会商机制。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管理,强化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心理疏导服务,有序开展“萤火虫”计划,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服务;推进未成年人“防性侵、防家暴、防溺水、防校园欺凌、防网络沉迷安全五防教育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打造未成年人关爱服务“115”品牌。

六、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

(二十)大力推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深化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落实“四议两公开”。充分发挥村(居)规民约作用,加强典型宣传,提升治理效能。推进村级议事协商,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为基层减负增效。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

(二十一)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湖南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加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着力增强城乡社区服务效能。

(二十二)积极推进示范试点创建工作。做好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验收工作,开展和谐社区示范创建活动。

七、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二十三)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加强社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创新党建活动形式,积极组织开展社会组织主题党日活动,积极联合“两新组织”开展实地调研指导,发挥党建指导员对社会组织党支部的指导作用,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二十四)强化社会组织监督管理。组织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开展社会组织检查抽查。常态化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进行“回头看”加大检查力度,确保全区行业协会商会实现应查尽查,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加强群众对非法社会组织辨别认定和宣传力度,积极与网信部门对接收集非法社会组织信息,严格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隐患。

(二十五)规范社会组织内部管理。强化社会组织理事会建设,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和信息公开,完善内部管理机制,理顺内部管理关系,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推动社会组织规范运行。

(二十六)抓好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开展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标准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继续运营发展。实施《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 (2021-2023 )》,培育发展城乡社区为民服务、公益慈善、邻里互助、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类的社会组织。持续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四个小屋”建设,组织社会组织开展结对帮扶、项目振兴、公益服务等活动。推进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

八、稳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工作

(二十)稳慎优化区划设置。坚持党对区划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调研和拟订我区划调整总体谋划思路,积极推动乡级以上行政区划优化设置动议纳入湖南省总体规划。积极配合省厅研究修订完善街道设立标准。做好区划调整“后半篇文章”,抓好组织实施和配套措施的落实

(二十) 规范地名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完善地名管理协调机制。完善地名信息更新机制,推进乡村地名信息收集及入库。开展“深化乡村地名服务点亮美好家园”试点工作,开展乡村地名设标工作。完成国家和省级地名图录典志的编纂年度任务,讲好零陵优秀地名文化故事。

(二十九)全面建设平安边界。启动第五轮界线联检,完成省级湘桂线永州段联检工作,稳慎推进乡级界线勘定工作。全面深化平安边界建设,健全界线、界桩长效管理机制。

九、加强社会事务管理

(三十)稳步推进殡葬和婚登改革。年底完成硬化大墓“活人墓”专项整治工作;积极申报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推广使用永州市“智慧殡葬”服务平台,推进“区块链+婚姻电子证照”平台建设。推进公民婚育、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完成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年度工作任务;开展殡葬习俗改革、农村婚俗改革工作。

(三十)加大残疾福利力度。开展社会保障助残、托养供养助残、康复辅具助残、精康融合助残、慈善爱心助残等“五大爱残助残专项行动”

(三十)规范救助管理工作。全面落实救助管理工作政策。规范完善站内照料、站外托养、医疗救治等管理制度,加大主动救助力度,切实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加大救助管理工作宣传力度。

十、促进慈善社工事业发展

(三十) 创新发展慈善事业。加强慈善组织管理,做好慈善组织年检年审、信息公开,打造阳光慈善。增强慈善组织的动员能力,积极争取外地永州商会、成功乡商和知名人士对慈善事业的支持;持续抓好“慈善一日捐”、“腾讯 99 公益”等募捐活动加大慈善文化宣传,围绕“一老一小”、乡村振兴等策划实施一批公益项目,打造零陵慈善公益品牌。

(三十)稳步推进社会工作提质发展。加大社工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做好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试动员、培训和组织工作。加强基层社工站新三年行动的实施,开展星级乡镇(街道)社工站评审与基层社工站项目示范县创建,推动基层社工站项目提质升级,打造 4个星级社工站,提升村(社区) 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覆盖。

(三十)加强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巩固推进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加强全国志愿服务网的推广和使用力度,持续规范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工作,探索开展“五社联动”助力“一老一小”工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十一、提升民政治理效能

(三十)坚决打赢发展“六仗”。找准民政的切入点、发力点、落脚点,建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三十)加强“五化”民政建设。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加大执法监督和案卷评查力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按省厅统一部署加快“智慧民政”推广运用,深化部门间数据共享和数据联动。

(三十八)统筹安全与发展。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抓好政治安全工作。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适应“乙类乙管”新形势,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感染和高重症死亡率。积极做好机要保密档案、信访维稳、舆情管控等工作,切实做好民政领域安全防范,坚决杜绝“黑天鹅”“灰犀牛”事故发生,筑牢安全发展屏障。

(三十九)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监管工作。做好全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后半篇文章”,开展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积极配合和整改审计部门对2022 年度中央、省、市彩票公益金支持的重大项目和困难群众补助资金审计。逐步建立民政资金绩效评价机制,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机制,加强资金跟踪问效,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十加强民政自身能力建设。认真研究国家、省对民政事业的政策支持方向,搞好项目储备,加大跑项争资力度,推动项目库中群众急需的“一老一小”、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殡葬服务和社区服务等基本社会服务设施“落地生根”,更好发挥民政在保民生、稳就业、扩内需、促消费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加大执法监督和案卷评查力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推动“互联网+民政服务”纵深发展,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积极做好市域社会治理、文明创建、营商环境、保密、档案、统计、统战、扫黑除恶、禁毒等工作,完善督促检查重点工作评估等制度,积极开展信访积案化解专项行动,推动民政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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