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2009/2023-00761 | 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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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零陵区民政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待评估 | 文号 : |
关于转发《永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永州市民政部门不予行政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永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永州市民政部门不予行政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各单位、各乡镇(街道)民政办:
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永州市民政局印发的《永州市民政部门不予行政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暂行规定》(永民发〔2022〕3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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