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2009/2025-01100 | 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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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零陵区民政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待评估 | 文号 : |
经调查,永州市零陵区永圆小学、永州市零陵区凼底桴江幼儿园、永州市零陵区快乐童年幼儿园、永州市零陵区黄田铺顶呱呱幼儿园、永州市零陵区富家桥小宝贝幼儿园、永州市零陵区珠山镇金湘才子幼儿园、永州市零陵区珠山镇新视听小学等7家(单位)未按规定参加2023年度和2024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二条之规定 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之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你单位要求听证,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零陵区芝山北路298号
永州市零陵区民政局
202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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