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2009/2026-01196 | 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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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零陵区民政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待评估 | 文号 : |
关于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公告
经查,永州市零陵区愚溪文学爱好者协会、永州市零陵区潇湘汽车城商会2家社会组织存在内部管理混乱、致使无法正常运转的问题,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四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现责令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7日内予以改正,并将改正情况书面报告本机关。
因我局按照你单位预留的联系地址邮寄《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无人签收,且联系电话无法接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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