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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2009/2025-01017 发文日期: 2025-05-28 发布机构: 零陵区人社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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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陵人社微课】用人单位变更后劳动合同的履行是如何规定的?
2025-05-28 08:46 来源: 零陵区人社局 发布机构: 零陵区人社局 【字体:   打印

用人单位变更后劳动合同的履行是如何规定的?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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