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2009/2025-00585 | 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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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零陵区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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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水行政执法总体情况的报告
(零陵区水利局)
一、2024年水行政执法工作统计数据及成效
(一)行政执法数据统计情况
2024年,共实施行政执法行为213件次。其中,行政许可(含行政许可初审)29件次,行政处罚4件次,行政强制0件次,行政裁决0件次,行政检查156件次,行政给付0件次,行政奖励0件次,行政确认0件次,行政征收征用0件次,其他执法行为0件次。
行政许可(含行政许可初审)申请29件次,受理29件次,准许许可29件次。撤销许可0件次,经过听证程序0件次。
行政处罚立案4件,结案4件,结案率100%。罚没金额9万元。首违不罚0件,轻罚0件,分别占结案总数的0。经过听证程序0件。
全年实施行政强制0件次,其中,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0件次,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措施0件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0件。
(二)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情况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我局现有执法人员9人,持证上岗人员9人,2024年度执法人员退出共1人。组织持有行政执法证及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的工作人员进行水行政执法专项培训。年度我局执法人员参加省水利厅组织的执法培训2期,2人次。参加市里执法培训2期,4人次。同时,我局外聘法律顾问1名。
(三)行政执法制度落实情况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决贯彻落实执行执法行为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执法人员持证上岗、2人以上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公示,确保执法信息公开透明、在阳光下运行,保障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一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示公开了行政许可29件,行政处罚4件。二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年装卷归档行政许可29件,行政处罚4件。三是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共有12项属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法制审核人员3名,其中取得法律职业资格0人。2024年共有4件案件和29件行政许可经法制审核,通过33件,不予通过0件。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情况。
一是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情况。紧盯河湖“四乱”、生产建设项目人为水土流失等案件多发的重点地区和敏感水域,加强常态化执法;加大对妨碍行洪、破坏水工程、非法采砂、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二是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新出台及修订的水法律法规,对照《水行政处罚“三张清单”》细则,严格执行水行政执法的免罚、轻罚和减罚事项。2024年,我局落实“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三张清单,不予行政处罚0件、减轻0件或者从轻行政处罚0件。三是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和落实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情况。严格按照上级制定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制定行政执法文书。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了三台行政执法记录仪。
(五)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情况。
1、完善行政执法协同监督机制。一是健全内部监督工作机制,由行政审批与安全法制股对案件进行审批审核,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指导能力。二是发挥社会监督功能作用,主动接受社会群体监督,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2、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的沟通对接,完善涉刑行政执法案件的移送程序和标准并严格落实,杜绝有案不移、有案不立问题。
3、加强行政执法案件移送机制。在执法过程中,发现存在涉及其他执法部门管辖的违法行为,或发现案件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及时移送执法案件。
二、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执法队伍缺乏法律专业人员,现有的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有待提高。
2、执法设备单一。自水政监察支队撤销以来,各级均未配备相应的执法装备,本级经费有限,购买困难。
3、行业部门联动不足,部门信息共享不通畅,部分工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三、2025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及举措
1、加大执法力度,对河道清障采砂、小水电站、水利工程等重点领域进行常态化执法,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2、继续做好水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广大干群的水法治意识,水忧患意识,营造遵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
3、加强部门协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执法合力。
4、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业务工作水平,以利于今后执法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