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2009/2025-00598 | 发文日期: |
|
发布机构: | 零陵区水利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待评估 | 文号 : |
《零陵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听证会意见采纳情况
2025年6月13日,我局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指导意见,召开《零陵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所有听证代表认为本办法的出台有利于加强零陵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提升群众的幸福指数。本次听证会共收集听证代表意见和建议三个方面25条,现就采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部门职责划分的问题。
部分采纳。我局通过听证会,理顺部门职责关系、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匹配。《办法》明确要求强化牵头部门职责,同时调动协作部门积极性,形成统筹有力、运行高效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供水工程后续管护的问题。
部分采纳。随着零陵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政府支持政策的加大,农村供水问题越来越成为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焦点问题。通过收取水费、工程维护、违法查处等一系列举措,加强农村供水工程后续管护,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农村供水工程长期稳定运行,让群众喝上安全水、放心水、幸福水。
三、关于进一步完善维修养护资金筹集、使用等程序问题。
部分采纳。维修养护资金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长期的系统工程,必须与时俱进,必须经过长期的摸索,才能制定出一部比较规范的、可操作的管理办法,才能从根本上保障供水工程的正常运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