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2009/2026-01587 | 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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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零陵区市场监管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待评估 | 文号 : |
关于零陵区石岩头镇老唐水果蔬菜店经营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山药"核查处置结果公示的报告
2025年10月24日,我局委托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对零陵区石岩头镇老唐水果蔬菜店经营的"山药"进行了抽样检验,经检验,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量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该批次“山药”的上级供货商为永州市冷水滩区文社平蔬菜批发部,能提供购进票据,供货商资质证明文件及快检检验合格报告。
当事人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三)项的规定,不予以立案。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将违法线索移送至永州市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
现对处置结果予以公示。
永州市零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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