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2009/2026-01617 | 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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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零陵区市场监管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待评估 | 文号 : |
永州市零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送达公告永零市监送告〔2026〕0315-1号
陈春娥:
本局于2026年1月26日依法对你作出下达《询问通知书》,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内容是:为调查了解你涉嫌损害其他经营者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一案,请于2026年4月10日9时0分前携带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到零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珠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受询问调查。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询问通知书》永零市监询通〔2026〕0315-1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唐 彪 伍龙飞
联系电话:17346927993
永州市零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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