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2009/2022-00222 | 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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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零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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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二)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四、关于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2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2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见附件)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零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起草规范性文件草案,制订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全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落实全区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全区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区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和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
8、负责全区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烈士纪念园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区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开展全区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区退役军人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永州市零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股室为5个: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政策法规股)、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股、拥军优抚股(军休服务管理股)、规划财务股,下辖1个副科级单位(永州市零陵区烈士纪念园管理所)、2个股级单位(零陵区光荣院、零陵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二、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零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正科级)及未独立核算的下属单位3个:永州市零陵区烈士纪念园管理所(副科级)、零陵区光荣院(正股级)、零陵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正股级)。本部门核定编制数31人,全额编制33人,实有人数33人,其中:在岗人员33人,停薪留职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0人。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和纳入预算管理及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支出预算包括保障局机关及二级部门预算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和开展各类专项业务活动的经费。
(一)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年初预算数总收入7950.5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50.59万元(其中含上级转移支付65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49.68万元,主要是今年增加了烈士纪念设施建设项目。
(二)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7950.5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11.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49.68万元,主要是今年增加了烈士纪念设施建设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7950.5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11.59万元,占95.73%;卫生健康支出317万元,占3.99%;住房保障支出22元,占0.28%。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22年年初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 299.0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7651.5万元,是指机关及二级部门预算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1)红色教育宣传活动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征兵入伍“四尊崇”、退役返乡“五关爱”、“最美退役军人”评选表彰等活动。
(2)信访维稳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信访维稳。
(3)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管理经费46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调查、管理以及精细化服务等方面。
(4)退役军人返乡安置工作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安置的调查、选岗等工作。
(5)烈士园经费4万元,主要用于烈士公祭活动支出。
(6)区光荣院新建项目协调小组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项目的日常办公开支。
(7)区光荣院新建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开支。
(8)乡镇(街道)武装部与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经费80万元,主要用于信息采集、建档立卡、优待证发放等工作。
(9)退役士兵技能培训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区配套)。
(10)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等经费746.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区配套)、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等。
(11)退役士兵安置经费14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区配套),待安置期间生活费等。
(12)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资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烈士纪念设施建设。
(13)优抚专项资金480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优抚对象补助等。
(14)安置专项资金75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军休人员工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市配套)等。
四、关于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零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支出。
五、关于2022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说明
零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没有使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拨款安排支出。
六、关于2022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持平。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等共24.09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1022.09万元,其中:货物类22.09万元、服务类0万元、工程类10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零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经费均实现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950.59万元。
4、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零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150万元。
5、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2年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机关0辆,二级部门预算单位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