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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零陵区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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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陵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及国家、省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及规章,拟制全区卫生健康政策措施、规划、地方之间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乡镇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编制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编制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编制实施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拟制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意见,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7、拟制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编制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意见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措施。
9、指导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全区病媒生物防治、卫生创建等爱国卫生工作。
11、负责全区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12、负责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来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全区保健工作。
13、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和区红十字会的业务工作。
14、拟制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全区中医药领域相关业务工作,负责权限内中医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和校验管理。负责加强师承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等中医人才培养工作。
15、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零陵区卫生健康局内设机构为15个:办公室、政工室、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室、财务室、基层卫生健康室、医政医管室、妇幼健康室、药物政策与科技教育室、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室、职业健康室、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室、宣传室、行政审批股、疾病预防控制室(卫生应急办公室)、老龄健康与保健室。
二、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零陵区卫生健康局机关(正科级)及二级部门预算单位5个:零陵区红十字会(副科级)、零陵区健康教育所(股级)、零陵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集中核算中心(股级)、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差额拨款事业单位)、零陵区中医医院(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本部门核定编制数65人,全额编制65人,实有人数108人,其中:在岗人员65人,停薪留职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43人。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和纳入预算管理及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支出预算包括保障局机关及二级部门预算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和开展各类专项业务活动的经费。
(一)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年初预算数总收入10438.3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438.32万元(其中含上级转移支付68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8410万元,主要是二级部门预算单位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零陵区中医医院预算并入增加收入。
(二)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0438.3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9.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930.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8410万元,主要是二级部门预算单位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零陵区中医医院预算并入增加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0438.3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9.25万元,占4.4%;卫生健康支出9930.07万元,占95.13%;住房保障支出49万元;占0.4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22年年初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907.4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9530.87万元,是指机关及二级部门预算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1)计生事业费120万元,主要用于流动人口、科技药具、宣传、计生实时通经费(含村级上报系统)、省市抽样调查经费、区本级抽样调查经费、手术并发症、计生对象特困户走访、卫生健康业务培训等工作经费。
(2)防病、医务管理及安全治理、健康教育、科研等经费20.5万元,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医务管理及健康教育工作经费。
(3)两扶区级配套项目(财政核拨)80万元,主要用于打卡发放全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困难补助支出。
(4)特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35万元,主要用于为我区60岁及以上的“特困老人”投保意外伤害保险支出。
(5)独生子女保健费项目(财政核拨)9万元。主要用于打卡发放全区独生子女保健费支出。
(6)麻风病人专项(财政核拨)9.8万元。主要用于麻风病人医疗、生活费支出。
(7)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区级配套项目(财政核拨)200万元主要用于打卡发放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支出。
(8)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配套13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支出。
(9)公立医院改革经费1117万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改革药品零差率补贴、贷款贴息等支出。
(10)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奖励经费8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奖励支出。
(11)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定额补助237.08万元,主要用于对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定额补助支出。
(12)永州市零陵区中医医院定额补助220.99万元,主要用于对永州市零陵区中医医院的定额补助支出。
(1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区级配套43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区级配套支出。
(14)非税经费0.5万元,主要用于非税征收经费支出。
(15)上级转移支付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经费576万元,主要用于打卡发放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支出。
(16)上级转移支付村卫生室运行经费90万元,主要用于村卫生室运行支出。
(17)上级转移支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38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上级转移支付支出。
(18)上级转移支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经费263万元,主要用于打卡发放全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困难补助支出。
(19)上级转移支付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经费281万元,主要用于打卡发放全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支出。
(20)上级转移支付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经费4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转移支付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支出。
(21)上级转移支付中医院搬迁项目经费150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转移支付中医院搬迁支出。
(22)上级转移支付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18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转移支付重大传染病防控支出。
(23)中医药项目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转移支付中医药支出。
四、关于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零陵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五、关于2022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说明
零陵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没有使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22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4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比较,与上年持平。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等共47.45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15万元,其中:货物类15万元、服务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零陵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部门预算经费均实现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438.32万元。
4、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零陵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0万元。
5、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2年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机关0辆,二级部门预算单位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