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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2009/2023-00720 发文日期: 2023-01-26 发布机构: 零陵区卫生健康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主题词:
统一登记号: 信息时效性: 有效 文号 :
区卫健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26 16:20 来源: 零陵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机构: 零陵区卫生健康局 【字体:   打印

区卫健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零陵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nll.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州市零陵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州市零陵区黄盖路109号,邮编:425000,电话:0746-6223730)。

一、总体情况

主要报告区卫健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概述。

区卫健局主要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报刊、电视广播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区卫健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累计发布卫生健康信息106条,其中:通知公告32条,工作信息51条,财政信息1条,人事信息1条,规划计划1条,疫情防控16条,政策法规信息2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二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及多媒体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2年共发布卫生健康工作新闻信息424条。三是利用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区卫健局在办公室院内临街处设立政务公开栏,公示内容有变化随时更新。区卫健系统各单位也在适当办公场所设立了公示栏,公布本单位机构职能、人员分工、卫生健康工作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宣传资料等政府信息。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概述。

2022年区卫健局没有收到以书面形式要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的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区卫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同志为组员,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及信息公开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共同负责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方面协调工作,确保责任到人,常抓不懈。

二是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区卫健局的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指南及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

三是理顺工作流程,严格执行审批流程,确保政务信息发布及时、全面、准确。

四是及时公开信息。2022年全局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医疗卫生重点工作依托各单位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载体,不断巩固和拓展信息公开平台,多渠道多方式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五是回应社会关切。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特别是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回应。统筹运用网站发布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媒体功能,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增强影响力,及时与公众互动交流。2022年回复涉及卫生健康网络问政信息11条。

4.平台建设

区卫健局已经在零陵区政府公开平台设有区卫健局窗口。

5.监督保障

2022年区卫健局未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全年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受到因公开不及时、发布错误信息而受到通报批评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推动信息公开与办事公开相结合、特别是推进网上办事等方面还有待改进。二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为此,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一)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政府信息公开舆论氛围。2023年,卫健局将通过各种途径大力宣传信息公开制度,使信息公开制度真正深入人心;

(二)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通过各种形式向广大网名公开政府信息,在做好网上公开工作的情况下,重点加强宣传栏等各类便民途径的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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