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5-00533 | 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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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零陵区医保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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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永州市零陵区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拟制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组织拟制并实施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拟制全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措施,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制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制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贯彻落实湖南省统一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组织拟制全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措施,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二)机构设置情况
零陵区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为6个: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室、待遇保障室、医药服务和监管室、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室、基金监管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2025年永州市零陵区医疗保障局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永州市零陵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1个单位。
三、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核定编制数62人,全额编制62人,实有人数62人,其中:在岗人员62人,停薪留职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15人。
部门预算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收入和单位资金收入。支出预算包括保障机关及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和开展各类专项业务活动的经费。
四、2024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5年年初预算数总收入1200.93万元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00.93万元(其中:本级正常预算721.51万元,本级专项0万元,非税经费8.43万元,年初安排(上级)0万元,预估(上级)4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75.45万元,主要是上级预估资金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200.9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30.4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75.45万元,主要是卫生健康支出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200.9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47万元,占比5.86%,卫生健康支出1130.46万元,占比94.1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 基本支出。2025年年初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595.4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5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605.48万元,其中:本级正常预算126.05万元和省级补助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资金479.43万元,是指机关及二级部门预算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1.2025年医疗保险运转日常工作经费46.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的监管,安排和落实财政补助资金,保障管理和经办工作经费,印刷、宣传、落实医保政策。
2.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乡镇工作经费30.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
3.2025年基金监管工作经费28.8万元,主要用于监管车费、午餐费、交叉检查差率费。监管全区医疗机构43家、定点药店193家。
4.2025年非税征管经费19.65万元。主要用于对医疗机构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将罚没收入征收缴存国库等所需经费。
六、关于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支出。
七、关于2025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拨款安排支出。
八、关于2025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6.7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19万元(其中:购置费万元、运行费2.19万元),公务接待费4.5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比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0.1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接待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等共47.4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本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经费均实现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1200.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5.45万元,项目支出605.48万元。
(四)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部门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5年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日常办公用车其中:机关1辆,二级部门预算单位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本级正常预算:是指由本级财力安排,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年初批复至各预算部门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单位专项经费。
(四)本级专项资金:是指由本级财力安排,年初预算切块由区本级管理的民生配套、事业发展、城市维护、财源建设等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五)年初安排(上级):根据编制全口径预算要求设定的预算资金来源分类,是指按照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等文件规定,由上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安排的资金。
(六)预估(上级):根据编制全口径预算要求设定的预算资金来源分类,编制预算时预估上级将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