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5-00524 | 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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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零陵区医保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待评估 | 文号 : |
关于谨防“领取医疗补助金”陷阱的通告
近日,部分群众反映:有陌生号码通过短信或电话谎称可领取“医疗补助金”,混淆基本医保和商业保险概念,诱导其点击不明链接,导致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商业保险。
我局郑重提醒:
一、医保部门没有出台所谓的“领取医疗补助金”政策。广大参保群众如收到类似电话或短信内容,请勿轻信,不要点击不明链接,谨防个人隐私信息泄露和经济利益受损。
二、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制度设计,分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简称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保),不存在其他名称。
三、我省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6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67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若干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5〕11号),除连续参加居民医保4年以上或居民医保当年基金零报销可提高居民大病保险支付限额外,目前不存在通过多缴费提高医保报销额度和比例的政策。
特此通告。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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