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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5-00536 发文日期: 2025-09-30 发布机构: 零陵区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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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做好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2025-09-30 15:53 来源: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发布机构: 零陵区医保局 【字体:   打印

一、政策背景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522号)明确:“继续加大财政对居民医保的补助力度。2025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较上年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700元”“在合理测算基金支出需求,确保基金当年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可维持每人每年不低于400元。各地实际执行低于400元的,应提高到400元”。《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若干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5〕11号)明确自2025年起建立参保激励约束机制。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指导做好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等7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2546号,以下简称《通知》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参保对象范围。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及按国家规定享有其他保障的人员以外,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均属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居民应在户籍地或常住地参保缴费,全省大中专院校(含本科高校、高职、专科学校和中职学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整体参保,居民不得在多地重复参加居民医保,也不得同时参加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

二)统一财政补助标准。2025年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为700/人。其中省、市州、县市区三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补助分担方式按照规定执行。

三)统一个人缴费标准、时间和待遇享受期。2026年度全省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确定为400元/人,集中参保缴费期至2026年1月31日止,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入学大中专院校学生,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2026年出生且在我省参保的新生儿,父母有一方参加我省基本医保的,免缴2026年度居民医保费,自出生之日享受当年待遇。原则上,居民应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按个人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除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外参保的,按照个人缴费标准加财政补助标准之和缴费,并自缴费之日起按规定设置待遇等待期。2027年度试行分档缴费政策,将参保缴费情况纳入医保信用评价范围,对2026年度没有参保缴费的将提高2027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

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外参保,仍按个人缴费标准缴费的特殊情形如下:

1.2025101日至1231出生的新生儿90天内参保缴费的,可选择缴纳2026年度居民医保费,2025年不享受待遇,2026年不设待遇等待期,自202611日开始享受待遇。

2.儿童福利机构接收的儿童,经核实未参保的可随参随缴,自进入儿童福利机构之日起享受待遇。

3.2025未断保,且2026年职工医保无缴费空档期或缴费月份不少于3个月的职工医保断保人员,在断保90天内凭职工医保参保缴费证明参保并缴纳2026年度居民医保费,可自职工医保断保之日起享受待遇。

4.2026年的退役军人、征兵工作退回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参加2026年度居民医保,自参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待遇。

四)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参保资助政策。对特困人员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执行),对低保对象、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给予50%的资助。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相关部门动态新增的困难对象享受参保资助政策,实行同缴同补,个人只需按规定缴纳应缴部分资金。集中参保缴费期外动态新增的相关部门认定的困难群众,已参保缴费的个人缴费不退回、未参保缴费的按400/补缴(自身份认定之日次月起享受待遇),不享受当年参保资助政策,次年起按其实际困难类别落实相应资助政策。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已认定困难人员身份且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外因劳动关系不稳定等客观原因导致职工医保断保,在断保90天内参加2026年度居民医保的,按400/人缴费,享受参保资助政策,自职工医保断保之日起享受待遇。断保超过90天的,按400/人补缴,不享受参保资助政策,自补缴之日次月起享受待遇。

五)落实居民参保激励约束机制。2025年居民医保基金零报销且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参加2026年度居民医保的人员,提高2026居民大病保险支付限额5000元。除政策规定的特殊情形外,按规定设置待遇等待期:

1.未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参保或2025年未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按90天计算下同

2.2025年职工医保缴费月份不少于3个月,2025101日后断保且在3个月内参加居民医保的,可选择只按个人缴费标准缴纳2026年度居民医保费,2025年不享受待遇,2026年不设待遇等待期,202611日开始享受待遇。

3.2025年参保,2026年由职工医保转为居民医保,未在断保后90天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和断保后90天内完成参保缴费但2026年职工缴费月少于3个月且存在缴费空档期的,按个人缴费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之和缴纳居民医保费,自缴费之日起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

三、工作要求

《通知》要求: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市州、县市区要统筹协调居民医保费征收工作,建立健全参保工作综合评价体系,鼓励各级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助力村(社区)开展居民医保参保动员确保2026年度参保缴费工作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二是加强部门协作。《通知》明确了税务、医保、财政、教育、民政、农业农村、残联等有关部门的职责。三是优化缴费服务。要继续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的要求,以乡镇为支点、村组为末端,建立税务工作人员+社保专干+协管员网格化管理机制。大力推行湘税社保app、微信小程序、手机银行、电子税务局等非接触式缴费方式。四是加强宣传引导。由医保部门牵头,在2025年10月10日至11月10日开展全民参保集中宣传月活动。普及医疗保险互助共济、责任共担、共建共享的理念,增强群众依法参保、积极参保意识,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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