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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2009/2021-00129 发文日期: 2021-01-25 发布机构: 零陵区水口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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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水口山镇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的工作方案
2021-01-25 14:42 来源: 水口山人民政府 发布机构: 零陵区水口山镇 【字体:   打印

关于水口山镇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新冠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工作,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传染病疫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领导、依法处置、科学应对”的原则,认真落实水口山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有效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社会经济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水口山镇镇党委书记卿方勇为顾问、镇长蒋国荣为组长、党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镇卫生健康组吕建军为常务副组长,镇宣传部、镇城建组、镇卫生健康组、镇中小学校、派出所、民政办、乡财政所、农业农村组、农林水服务中心、文化站、镇城管执法队、镇司法所、镇卫生院等成立水口山镇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及时会商研判疫情发展趋势;研究决定疫情防控策略,商定防控工作相关政策、应对预案和重大措施;统筹协调和指导各相关部门落实防控措施,组织对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暂导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卫生健康组,卫生健康组组长吕建军廉任办公室主任,镇卫生院院长杨朝辉为办公室副主任,联络员为王博逸、汤涛,负责日常工作。

1.综合协调组

问:卿方勇

长:蒋国荣

常务副组长:吕建军

副组长:刘小亚、唐有亮、杨云震、蒋财灵、杨雷军、潘恒、 唐文荣、杨朝辉、蒋平建、眭吟虎

联络员:王博逸、汤涛

责任单位:镇卫生健康组镇卫生院

责:负责各项综合防控措施的协调、落实及疫情信息的

监管、综合、报送工作。

2.疫情处置组

长:杨朝辉

副组长:杨国民、蒋玉玲、秦见龙

责任单位:卫生健康组镇卫生院 镇卫生计生监督管理所、农业农村组、城建组、农林水服务中心、派出所

责:负责疫情调查处置及指导相关单位疫情防控工作。

3.医疗救治组

长:吕建军

副组长:杨朝辉

责任单位:镇卫生健康组镇卫生院、镇卫生计生监督管理所、城建组

责:负责疑似病人隔离、转诊、救治等工作。

4. 督查组

长:蒋财灵

副组长:屈金锋 高荣军

责任单位:镇纪委、镇卫生健康组

责:负责卫生单位疫情防控措施的督导落实。

5.市场监管组

组长:唐有亮

副组长:程雄志 黄振嘉 郑建华

责任单位:市场服务中心、农业农村组、农林水服务中心

职责:负责村农贸市场、动物、活禽、冷链食品、海鲜产品交易市场的监管、消毒、卫生清洁等工作。

6.健康教育组

组长:杨云震

副组长:唐检清 李勇刚 杨祝金 蒋艳振

责任单位:中小学校、镇卫生健康组、各村(居)委会

职责:根据省、市区统一部署负责指导全区各相关单位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宣传及宣传资料印发。

7.市容环境组

组长:杨云震

副组长:唐文荣 黄振嘉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以及相关单位

职责:负责国卫管理相关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镇容环境整治.

8.宣传舆情组

组长:杨云震

副组长 :蒋平建 高荣军 杨国民 蒋玉玲

责任单位:镇卫生健康组、派出所、镇卫生院、农林水服务中心

职责:负责舆论的正确引导和管理工作。

9.后勤保障组

组长:杨雷军

副组长:全永新 杨朝辉 杨国军 唐杰勇 秦见龙

责任单位:镇财政所、镇卫生院民政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职责:负责防控经费拨付及相关物资、设备、药品、消毒器械等采购、发放和医疗保障资金调度。

10.社会稳定组

组长:刘小亚 潘恒

副组长:蒋平建 唐杰勇

责任单位:派出所、信访办、各村(居)委会

职责:负责做好社会大局稳定相关工作。

三、工作职责

各成员单位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认真履职,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积极落实防控措施及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落实部门责任,单位责任,个人责任。

党政办:负责工作督查、综合调度,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镇宣传部:指导新闻媒体做好水口山镇新冠肺炎夜情防控工作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加强科普宣传,普及防控知识。加强舆情监控和管理引导。

卫生健康组:负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技术力量的调配;负责疫情的监测、预警、分析,一旦发生疫情,迅速组织防控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确定疫情和可能波及的范围,提出防控措施和建议,及时救治患者。负责医疗废弃物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防控专业知识培训;负责督促、指导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整治城乡环境卫生,普及卫生知识,提高群众文明卫生素质。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指导公众做好个人卫生防护,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强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衔接,确保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落到实处.

社保站:负责对因参与防治工作的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抚恤,对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范围的工作人员的给予工伤待遇政策。联合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中小学校:现正值学生寒假将至期间,加强对学生冬春季防病的健康教育宣传;开学后要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加强学校卫生工作,督促学校(托幼机构)落实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病因追踪制度、通风消毒制度、落实医务室(校医院)设置和校医配备规定,督促学校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疫情处置工作。

派出所:负责依法处置与防治有关的突发群体性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卫生健康部门依法落实强制隔离和医学观察措施,依法保障防控工作的秩序。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医疗秩序的行为。

民政办:负责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救助方案,

按政策要求做好疫情暴发流行期间的救助保障工作。负责对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群众给予救助,协调做好死亡病例的遗体火化工作。

镇财政所: 统筹安排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经费,做好资金调配、拨付以及监管工作,落实应急处置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

镇安监站:配合卫生健康部门,落实车站、码头等重点场所和密闭交通运输工具的通风、消毒、测体温等必要措施,在交通枢纽客运场站提供场地设置旅客体温监测设施。配合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活禽运输的查验和禁运工作。加强应急运力储备,确保疫情防控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运送及时、准确到位。

农业农村组、农林水服务中心:开展与人类接触密切的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和管理工作;加强对养殖场、屠宰场等重点场所的消毒,加强对重点场所从业人员的健康监管,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及时报告并督促其就医;一旦出现疑似病例,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隔离、消毒等工作。负责做好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组织开展人畜共惠传染病的监测管理和预警,与区卫生健康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发生人畜共患传染病突发疫情,做到“三同时”(与区卫生健康部门同时到达现场、同时开展调查、同时进行疫情处理)。

镇林业站:严厉打击和禁止野生动物销售。必要时,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基础调查和样品采集及送检。必要时,协助做好划定控制区域内携带病原体的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的隔离工作。必要时,组织专家分析和提出有关陆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范围和趋势等预警信息。

镇卫生院:负责新冠肺炎疫情预防和暴发流行应急所需医疗救治药品、器械的质量监督,确保产品质量。负责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患急性传染病的从业人员的监管。

文化站:负责文化活动、旅游景点等旅游经营场所新冠肺炎疫情的排查和管理,开展健康教育,落实防控措施,配合做好疫情处置工作。

镇城建组:区市场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农贸市场监管、指导市场经营个体落实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过夜零存栏的的防控措施,督促指导个体经营户做好动物、活禽、海鲜产品购销台帐以便查找商品去向。区商务局负责做好除城乡农贸市场以外的经营场所疫情防控措施。

派出所:负责网络舆情监控,加强舆情引导,及时组织回应社会关切。

城管执法队:负责做好环境整治工作,提高环境卫生水平。

医保站:负责做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新冠肺炎疫情者的医疗保险工作。

镇环卫所:负责做好城区日常保洁工作。

⠂ ⠼font face="仿宋_GB2312" >各村(社区)镇直单位:在各片(组)分管领导的指导下,负责辖区内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领导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动员有关单位和个人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预防、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主动配合做好事件调查处置、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和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等工作。积极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提高群众防病能力和水平。组织辖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四、工作制度

(一)值班值守制度

严格按照省市区的要求,全镇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特别是落实好领导干部和医疗系统要认真落实 24小时值班,党政主要领导在岗带班制度,随时待命,全力以赴,确保招之能来、来之能战。

(二)联席会议制度

1、镇新冠肺炎疫情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会商,研究疫情防控工作。

2、联席会议由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会前,各参会成员单位根据会议议题准备书面材料;会中,各成员单位围绕各自职责开展情况汇报和经验交流:会后,镇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联席会议事项进行梳理形成会议纪要,由办公室主任审核,并报领导小组签发。

3、各成员单位在日常工作中遇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交叉的事项,应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并主动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的联防联控工作。

(三)督查通报制度

1、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备查制度,定期检查本单位和本系统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2、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督查,重点督办镇党委政府领导批示事项和有关会议议定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并通报督查结果。

(四)信息管理制度

1、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收集整理、汇总和分析各自的疫情信息和最新工作进展,并按要求及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2、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最新的工作部署,并报送本部门本系统防控工作进展情况。

3、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协调沟通机制,确保信息畅通,遇重要情况要随时通报。

4、实行疫情报告制度。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卫生健康组网信部门每天要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当天全区疫情情况。

五、加强督导检查,落实责任追究

各村(社区)政直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共同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镇党委、镇纪委将定期对急性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对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通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追究相关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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