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2009/2026-00466 | 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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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零陵区石岩头镇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待评估 | 文号 : |
关于转发《致全区居民的一封信》
营造安全、祥和、洁净、文明的节日环境,是我们共同的期盼,也是每位居民应尽的责任。近年来,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降低噪声污染,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根据我市2026年烟花爆竹管控推进会议要求和《零陵区2026年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管控工作方案》划定了禁限放区,在禁限放区内实行烟花爆竹禁限燃放管理。在此,我们真诚地向您呼吁:
一、自觉遵守禁限放规定,争做文明新风的践行者请广大居民朋友深刻认识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和环境污染危害,自觉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我区关于禁限燃放的相关规定,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不在禁限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广大市民朋友可以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绿植等更安全、更环保的方式欢度佳节,共同守护我们的蓝天白云、清新空气和宁静夜晚。
二、积极宣传禁限放政策,争做平安家园的宣传者请广大居民朋友积极通过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向家人、邻里和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和禁限燃放的必要性、重要性,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转变为全社会的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维护安全的正能量,共同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浓厚氛围。
三、勇于劝阻违规行为,争做安全环境的监督者保护环境、维护安全,人人有责。在自觉遵守禁限燃放规定的同时,请广大居民朋友发挥主人翁精神,对身边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进行主动劝阻、积极举报。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让我们携手,共同构筑群防群治的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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