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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2009/2026-00473 发文日期: 2026-02-13 发布机构: 零陵区石岩头镇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主题词:
统一登记号: 信息时效性: 待评估 文号 :
致全区党员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2026-02-13 18:21 来源: 中共永州市零陵区委组织部 发布机构: 零陵区石岩头镇 【字体:   打印

全区党员同志:

    春节将至,为倡导“环保、低碳、绿色”的生活方式,营造“文明、欢乐、祥和”的新春氛围,根据《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划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现就禁放区域〔中心城区七里店、南津渡、朝阳、徐家井等四个街道(全域),接履桥街道(潇湘社区、接履桥社区),石山脚街道(黄泥桥社区、五里堆社区),菱角塘镇(天字地村、梁木桥村、毛竹园村、六合官村)〕内烟花爆竹禁放事项,向全区党员同志发出如下倡议:

    一、以身作则,做禁燃禁放的践行者。请广大党员同志带头遵守规定,在春节、元宵节期间,以文明方式表达心意,做到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己的文明言行影响和带动他人,减少安全隐患,维护安宁生活环境。

    二、广泛动员,做文明过节的宣传者。请广大党员同志积极宣传禁燃烟花爆竹的理念,引导家人、朋友和邻里响应倡议,让禁放烟花爆竹变成大家的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三、传承文明,做良好环境的守护者。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敢于向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说“不”,发现未经允许私自销售或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及时劝阻或举报,引导广大市民遵守禁限燃放规定。春节期间,如确有燃放烟花爆竹需求,在确保安全和不对他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前提下,可前往划定区域外燃放烟花爆竹。让我们携手行动,自觉拒燃烟花爆竹,过一个安全年、文明年、祥和年、绿色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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