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2009/2022-00142 | 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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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零陵区邮亭圩镇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文号 : |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邮亭圩镇人民政府预算编制包括独立核算机构2个:邮亭圩镇人民政府和邮亭圩镇财政所。独立编制单位7个,构成包括:政府、财政所、退役军人服务站、便民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邮亭圩镇人民政府机关(正科级)及6个中心事业单位以及政府财政所(参公单位)。本部门核定编制数人,全额编制167人,实有人数136人,其中:在岗人员136人,停薪留职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54人。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和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包括预算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和开展各类专项业务活动的经费。
(一)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年初预算数总收入2300.8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00.86万元(其中含上级转移支付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02.35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收入减少。
(二)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300.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300.86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减少)202.35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300.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00.86万元,占100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22年年初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41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887.86万元,
主要用于村级经费、公用支出、政府采购支出。
四、关于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为0万元。本部门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支出。
五、关于2022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使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为0万元。本部门2022年没有使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拨款安排支出。
六、关于2022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11万元),公务接待费14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比较,比上年减少0.7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0.23万元,主要因为原因是厉行节俭,招待次数人数减少;公车运行费减少0.48万元,主要因为厉行节俭,公务车使用减少。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等共498.53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4.69万元,其中:货物类4.69万元、服务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经费均实现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300.86万元。
4、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0万元。
5、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2年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机关2辆,二级部门预算单位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