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2009/2021-00088 | 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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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零陵区珠山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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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零陵区珠山镇人民政府
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1)执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命令、发布决定、命令;(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和社会事务的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和合法权益;(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7)全面完成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其他事项;(8)积极完成各项财政收入工作;明确财政纪律,严格控制各项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开支。
(二) 机构设置。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社会事务办、劳保站、城建办。维稳办、应急办、组织人事办、纪检办、经济发展办、市场管理办、易地搬迁办、扶贫办、乡财振兴办、计生办、财政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零陵区珠山镇政府机关(正科级)、敬老院及4个中心事业单位以及镇财政所(参公单位)。本部门核定编制数150名,全额编制150名,实有人数188名,其中:在职人员139人,退休人员49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797.17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补助)2774.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入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2万元,上年结转10.5万元,较去年收入减少98.5万元,主要是项目收入的有所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797.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581.5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260.98万元,社会保障就业723.53万元,医疗卫生79.53万元,农林水事务1151.61万元。较去年支出减少98.5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有所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774.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564.02万元,占20.33%,文化体育与传媒259.98万元,占9.37%,社会保障就业720.53万元,占25.97%,医疗卫生79.53万元,占2.87%,农林水事务1150.61万元,占41.46%。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734.6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357.26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保缴费等、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公车补助。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89.33万元,包括离退休费、救济费、遗属补助和生活补助等。
(3)商品和服务支出388.08万元,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4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广告牌及宣传栏制作及单位为购买办公设备等方面;其他资本性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创卫工具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支出预算为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珠山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劳务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共410.5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83.11万元,下降16.83%,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预算开支。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4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5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14.5万元),公务接待费26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在2020年的基础上略有减少,主要参考2020年实际开支数,,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预算上有所调整。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4万元,拟召开镇村干部会议,人数200人,内容为安排镇、村两级各项工作;培训费预算1.05万元,拟开展农业生产技能培训,人数50人,内容为种养大户学习各种种植、养殖新技术。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40万元,其中:各种广告牌及宣传栏制作20万元,购买创卫工具1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797.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57.17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及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我镇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认真开展绩效自评,按财政要求及时报送了《珠山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等表格及佐证资料,并在网站上进行了公开。
2021年,我镇严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优化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支出,保障重点支出,严格审核把关,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优化资产配置,切实规范有关资产管理,严格政府采购,强化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和动态监控,完善内控制度,切实严肃财经纪律,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