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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2009/2025-19662 发文日期: 2025-07-24 发布机构: 零陵区政府办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主题词: 禁止 未开发区域 旅游
统一登记号: LLDR—2025—62001 信息时效性: 有效 文号 : 邮政发〔2025〕15号
永州市零陵区邮亭圩镇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到未开发区域从事旅游、探险等活动的公告
2025-07-24 08:55 来源: 零陵区司法局 发布机构: 零陵区政府办 【字体:   打印



永州市零陵区邮亭圩镇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到未开发区域从事旅游、探险等活动的公告


邮政发〔202515

LLDR—2025—62001

广大游客和户外爱好者:

邮亭圩镇未开发区域(如五连瀑、猛虎跳涧等野游点)地形条件复杂、蛇虫众多、通信网络不畅,近年来曾发生类似游客被困事故,救援难度极大。为坚决防范和遏制未开发、未开放区域游客遇险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辖区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严格禁止违规进入未开发区域。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擅自组织进入邮亭圩镇未开发区域开展旅游、露营或探险等活动。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希望广大游客和户外爱好者务必提升自身防范意识,不要轻信或盲从所谓的网红野游点。擅自进入未开发区域,一旦遭遇意外情况,极易引发人员伤亡。在选择游玩地点时,应优先考虑正规、已开发且具备完善安全保障措施的景区或场所。

三、严肃救援责任追究。如游客、户外爱好者或其他擅入者不听劝返或无视公告进入未开发的区域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组织者或个人自行承担。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陷入困境或危险状态需要救援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在实施应急抢险救援行动后,责令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监督和举报方式。镇政府已在该区域周边设置物理隔离设施和警示标识,请广大游客和户外爱好者主动远离危险区域,如发现违规进入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0746-6722106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请广大游客和户外爱好者自觉遵守公告要求,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旅游环境。

本公告自2025724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特此公告!

邮亭圩镇人民政府

2025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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