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永州市零陵区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零自然资发〔2025〕25号
LLDR—2025—1300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单位:
根据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纪要和《关于<永州市零陵区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批复》(零政函〔2025〕3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永州市零陵区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永州市零陵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1日
永州市零陵区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做好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和《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明确乡镇(街道)的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做到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运用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多种手段,有效规避灾害风险;坚持专群结合、群测群防,充分发挥专业监测机构作用,紧紧依靠广大基层群众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谁引发、谁治理,对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明确防灾责任单位,切实落实防范治理责任。
二、工作目标
全面查清地质灾害隐患的基本情况,作为灾害防治工作的基础依据;完成2处以上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对其他隐患点,积极开展专群结合的监测预警,灾情、险情得到及时监控和有效处置。通过综合防治措施,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实现人员“零伤亡”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汛前排查“三全面”
1.排查全覆盖
(1)排查原则。按照“全面排查、突出重点”的原则,在辖区内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辐射到点、全面覆盖,确保不留盲区死角,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基础牢。
(2)排查重点。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处于中高风险斜坡单元的学校、医院、集镇等人口密集区,切坡建房、沟口建房可能形成地质灾害隐患区,以及矿区、重要交通干线、山区公路、重要设施和在建工程、库区及沿江沿河、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和地段。
(3)排查要求。各乡镇、街道要全面排查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点。对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要认真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制,认真做好群测群防网络的核实和补充工作,对责任人员已经发生变化的,要及时进行调整;对新发现的隐患点,要及时建立群测群防信息系统,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区交通、住建、水利、文旅、教育等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做好地质灾害排查工作。
2.责任全落实
(1)更新信息。对排查认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斜坡单元,要分类建立信息台账,更新地质灾害数据库信息。
(2)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四包一”责任体系。
(3)应急处置。各乡镇街道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险情,要及时向区自然资源局和区人民政府报告,并迅速组织力量进行应急处置。
(4)督促落实。属于其他行业部门管理的风险隐患,区自然资源局要及时移交提醒,并督促落实部门责任、制定防范措施。
3.措施全到位
(1)强化防治措施。发放张贴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和隐患点(区)防灾预案,设置更新警示标识标牌。
(2)强化宣传。充分利用“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红背包”行动、屋场会等形式,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送进机关、厂矿、学校、乡村、社区,不断增强群众识灾防灾避灾能力。
(3)强化业务培训。基于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分布条件和地质灾害复盘总结经验,对乡村干部和群测群防员开展多形式培训。
(4)强化应急演练。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对所有地质灾害在册隐患点、中高风险斜坡单元开展一次以上突发地质灾害避险演练,切实提升基层相关人员在常态情况和极端天气条件下的防范应对能力。
(二)防灾救灾“三闭环”
1.巡查排查闭环
强降雨期间,要组织技术人员和群测群防员,全方位、全时段、全过程开展汛中巡排查,主汛期加密巡排查频次,做到汛期不过、排查不断、整改不止。汛期,巡查监测员主要巡查以下5个方面:①山体是否出现裂缝;②山体是否出现掉块、滚石等;③山坡上的树木是否歪倒;④坡脚是否有突然冒出浑浊的泉水;⑤泥石流沟谷下游洪水是否突然断流、泥石流沟谷上游是否出现异常轰鸣声。
2.预警叫应闭环
(1)叫应要到位。密切监测雨情,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强降雨期间要加密递进式短临预警发布。要利用电话、微信、村村响、铜锣吹哨等方式,及时将预警信息推送到点到户到人。
(2)敲门要到位。重点人群、重点部位,要开展“敲门行动”,真正做到预警叫应有反应、有反馈、有行动、有效果。
(3)回应要到位。确认既要叫醒,又要回应。
3.避险转移闭环
(1)挪床要到位。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住户落实“住上不住下,住前不住后、住好不住坏”的“挪床行动”。
(2)转移要到位。只要触发了避险转移的条件,就要毫不犹豫按照要求组织避险转移。严格遵守“四个一律”“四个标准”和“631预警机制”避险转移规定。“四个一律”即:(1)雨量达到临灾预警值时,一律转移;(2)发生险情异动时,一律转移;(3)风险隐患不能准确预判时,一律转移;(4)夜晚降雨出现以上三种情况时,一律转移。“四个标准”即:(1)当 1小时降雨量超过 50 毫米时,山洪灾害危险区必须提前组织转移;(2)收到气象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后,地质灾害中高风险区必须提前组织转移;(3)收到气象暴雨6小时预报信息后,必须提前组织转移;(4)暴雨停止后,经评估确认安全后才能回迁。“631预警机制”即:(1)提前6小时预报:村里收到预警信息后,按乡镇街道要求启动预警响应,组织村组干部在地质灾害风险区和隐患点进行巡查。(2)提前3小时预警:当发出地质灾害橙色预警时,提醒未来3小时某地降水量将达到100mm,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此时,村组干部在巡查中发现险情,要立即上报乡镇街道启动应急响应,转移受威胁住户。(3)提前1小时叫应:这一个小时里,村组干部要逐户确认人员是否已经转移。若发现有人滞留家中,要上门叫应,协助其转移。同时在危险区设置警戒线,明确专人值守,防止群众回流。
(3)管控要到位。要抓好转后管理,高度警惕地质灾害滞后性,严控转移人员擅自回迁。
(三)加强统筹协调
严格落实党委和政府属地责任,区级统筹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具体抓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推动。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分管主任及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体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林业局、区财政局、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综合业务二部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零陵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班。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局,区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1.明确三个责任
(1)主体责任。各级政府为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主体。乡镇街道、村组社区是主力、是关键,要切实履行责任,全面做好隐患点和中高风险区管控,督促群测群防员在岗在位在状态,督促切坡建房户落实隐患整改。
(2)部门责任。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工程建设中地质灾害隐患的防治,负责铁路、公路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监测和防治工作;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尾矿库(坝)的安全检查;区水利局负责各类水利设施地质灾害的排查、监测和防治工作;区教育局负责对威胁中小学校舍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监测及治理工作;区气象局负责气象信息的收集,会同区自然资源局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区住建局、区文旅体局、区林业局、区城管执法局等部门要做好主管范围内各类地质灾害的排查、防治。要坚持“谁引发、谁治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切坡修路、工程建设、各类矿业开发、房屋建设等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责任部门负责治理。对因工作不力或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而造成人员伤亡或严重损失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
(3)共同责任。群测群防责任。发动群众落实日常监测与巡查、及时报告与预警、开展宣传教育、协助应急响应以及隐患点和风险区群众识灾防灾减灾避灾的个体责任,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体系。
2.实施避险搬迁
对居住在危险程度高、治理难度大、治理效益差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居民实施避险移民搬迁。避险搬迁项目一律按照“先建设、后补贴”的原则实施,搬迁资金由区自然资源局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常态化申报制度的通知》(湘自资发〔2021〕24号)精神向上申报。各乡镇街道要做好搬迁前和搬迁后的认证工作,首先要认定搬迁的房屋是否受地质灾害威胁,防止套取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其次要做好搬迁后的认证,确保受威胁房屋拆除到位。
3.建立农村切坡建房风险隐患治理奖补机制
采取“政府引导、适当奖补、农户自愿”的方式,对按要求完成临坡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程的农户给予适当补助,力争效果再提升。具体奖补政策详见《零陵区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奖补办法》。
(四)强化源头管控
1.规划管控。避免将地质灾害易发高发区划入城镇开发边界,有效降低灾害风险。
2.行业管控。地质灾害易发区工程建设单位,要按规定对工程项目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落实相应防控措施,承担地质灾害防治责任。
3.源头管控。加强指导引导,严格管控村民零散建房选址。乡镇街道要加强村民零散建房地质灾害风险管控,地质灾害隐患点、中高风险斜坡单元原则上禁止新建村民住房。其他区域切坡建房要做到宣传政策到位、评估评价到位、前期处置到位、防范措施到位。
(五)夯实基础保障
1.人员保障。乡镇街道和区自然资源局要进一步健全隐患点和风险区群测群防体系,补强地质灾害专业技术骨干。
2.经费保障。区财政安排250万元用于全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费用从全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中列支。 各乡镇街道要把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日常工作开展。
四、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附件:零陵区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奖补办法
零陵区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奖补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以“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为指导思想,进一步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理念,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将农村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隐患防治作为重要民生工程,不断提升农村群众地质灾害自我防范意识,提高农村综合防灾减灾抗灾能力,有效减少和避免因切坡建房引发的地质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隐患是指《湖南省1:1万地质灾害调查和风险评价技术指南》调查成果资料评定为中风险及以上的切坡建房。
第二章 奖补范围和标准
第三条 奖补对象。原则上为《湖南省1:1万地质灾害调查和风险评价技术指南》调查成果资料评定的中、高、极高风险切坡建房户主,从评定的成果资料中再细分低、中、高、极高风险切坡建房户主。
第四条 奖补原则。原则上先审核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隐患风险等级,支持农户因地制宜开展简易工程治理,治理完成并通过验收后给予适当补助。
第五条 奖补标准。农村切坡建房户自发采取简易治理工程的,房屋不再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且简易治理工程通过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单位验收和认定的,给予简易治理工程总额30%的奖补资金,低风险级别的奖补资金不超过5000元/户,中风险级别的奖补资金不超过8000元/户,高风险及以上级别的奖补资金不超过10000元/户。
第三章 申报和实施
第六条 地质灾害的治理申报、实施和验收。
(一)申请和审批。各村、各乡镇街道依据《湖南省1:1万地质灾害调查和风险评价技术指南》调查成果资料评定的中、高、极高风险切坡建房,指导切坡建房户向区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填写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隐患风险等级审核表,村、乡镇街道、技术支撑单位、区自然资源局联合审核把关。
(二)实施。切坡建房户主按照相关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规范进行治理。
(三)监督。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及村(社区)做好全过程监督。
(四)验收。治理完成后,由区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属地村(社区)及技术支撑单位共同验收。
对切坡建房户主存在不按相关治理规范措施进行施工、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或拒不配合检查监督、不按相关规定对奖补项目进行结算的,取消其奖补资格。
第四章 奖补流程
第七条 奖补资金结算和拨付。
(一)结算。由切坡建房户持验收材料(竣工验收表、结算书等相关资料)向区自然资源局申请奖补,同时签订《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安全承诺书》。区自然资源局要明确告知切坡建房户取得奖补后的义务和未履行安全责任应承担的责任。
(二)审核。奖补资金实行“先治理后奖补”,根据验收材料进行拨付,区自然资源局审核汇总。
(三)公示。区自然资源局在奖补资金拨付前将治理情况、奖补对象和奖补金额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地为项目现场和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网,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四)拨付。区自然资源局将奖补资金情况报区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区财政局予以拨付。
第五章 其他
第八条 切坡建房户主如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奖补资金的,经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核实后,依法追缴其奖补资金,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九条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本办法的具体实施,做好资金统筹、监督使用,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管理局、各乡镇街道共同协助。
第十条 区自然资源局及时收集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隐患治理相关资料,并建立专门档案,督促切坡建房户主加强后期保护,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
零陵区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隐患风险等级审核表
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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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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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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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胁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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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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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万地质灾害调查和风险评价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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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纬度 |
经度: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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纬度: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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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山体及边坡情况(另附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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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核定 |
核定意见:依据1:1万地质灾害调查和风险评价等级认定情况,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该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隐患风险等级应为□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极高风险。
核定人:
核定人电话号码:
区地质灾害技术支撑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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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自然资源局 |
□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极高风险
(盖章) |
零陵区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隐患治理竣工验收表
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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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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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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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胁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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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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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隐患风险等级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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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纬度 |
经度: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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纬度: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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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 |
年 月 日 |
竣工时间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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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费用 |
元 |
政府奖补资金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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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前、中、后照片(另附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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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意见:
村(社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验收意见: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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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意见:
区农业农村局(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验收意见:
区财政局(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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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意见:
区应急管理局(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验收意见:
区自然资源局(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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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验收意见:
区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安全承诺书
承诺人: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住址:
工程概况:本人于 年 月 日,在本人房屋边坡实施 (工程措施类型,如护坡加固、排水系统修建等),获得政府发放的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奖补资金 元。
承诺事项:
一、工程安全责任
工程完成后定期维护治理设施,确保其持续发挥防灾减灾作用;如因工程质量或维护不当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风险防范义务
持续关注地质灾害预警信息,配合政府开展隐患巡查监测;发现工程区域出现新增裂缝、渗水、滑坡迹象等异常情况时,本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展修复义务;一旦出现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导致边坡异动的紧急情况,本人立即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避险,不贪恋财务,确保自身和家人的生命安全。
三、违约责任
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全额退还已领取的奖补资金;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
四、声明:
本承诺书内容已充分知悉,无任何异议,承诺自愿签署并履行义务。
承诺人(签字/指纹):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