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零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永州市零陵区财政局
永州市零陵区民政局 永州市零陵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零陵区做好农村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等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零住建发﹝2026﹞8号
LLDR-2026-1400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单位:
现将《零陵区做好农村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等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州市零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永州市零陵区财政局
永州市零陵区民政局 永州市零陵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17日
零陵区做好农村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等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农村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等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湘建村[2026]68号)精神要求,扎实做好农村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等群体危房改造工作,巩固住房安全有保障成果,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农村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等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政策支持对象和范围
纳入农村住房安全保障的对象(以下简称政策支持对象)主要包括:农村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继续帮扶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
通过农户自筹资金为主、政府予以适当补助方式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是农村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等群体住房安全保障的主要方式。政策支持对象住房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支持范围:
1.家庭为无房的;
2.家庭唯一住房为C级或D级危房的;
3.家庭唯一住房位于7度及以上抗震设防地区且达不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的。
此外,政策支持对象家庭唯一住房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的,有条件的地区由村(居)和乡镇(街道)出具证明可将其再次纳入政策支持范围,但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
二、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原则
1.坚持农户主体。农户是住房安全保障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及时排查房屋安全隐患,发现小隐患应及时主动修缮,避免变成大隐患。鉴定为C、D级危房或无房的农村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等群体,要及时向村委会(社区)申请纳入危房改造范围。及时制定改造方案、筹措资金、投工投劳、实施改造。
2.坚持因地制宜。以实现农村返贫致贫对象等群体的住房安全有保障为根本目标,农户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危房等级,自主选择住房保障方式和危房改造方式;各乡镇(街道)要按照住房保障方式、危房改造方式、建设面积、补助标准等相关规定,引导农户多途径解决住房安全问题,就地取材降低建设成本。
3.坚持提升品质。在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基础上,统筹提升农房居住功能和建筑风貌,改善农村返贫致贫对象等对象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三、实施方式
各乡镇(街道)根据房屋危险程度、改造成本,以及农户意愿等因素,灵活采用加固改造、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等方式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对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依靠自身力量无法维修加固或重建新建农房的特困难农户,鼓励采取改造农村集体闲置公房等方式,妥善保障其住房安全。老人住危房且义务赡养人住房安全有保障的,应责成义务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妥善解决好老人住房安全问题。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可根据房屋危险程度和农户改造意愿,选择加固改造、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等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对上述情况外的,各乡镇街道可采取置换或租赁村内安全房屋、居住周转房等方式,解决政策支持对象的住房安全问题。
四、补助标准
(一)第一次申请危房改造的补助标准
1.农村防止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继续帮扶的脱贫户:新(重)建房屋,补助2.6万元/户。进行维修加固(即C级危房),根据实际分别补助1万元/户(只进行屋顶改造)、1.4万元/户(进行屋顶、室外墙体或室内墙体改造和粉刷)、1.8万元/户(进行屋顶、室内外墙体改造和粉刷)。
2.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新(重)建房屋,补助3万元/户。进行维修加固(即C级危房),根据实际分别补助1万元/户(只进行屋顶改造)、1.4万元/户(进行屋顶、室外墙体或室内墙体改造和粉刷)、1.8万元/户(进行屋顶、室内外墙体改造和粉刷)。
3.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新(重)建房屋,每户补助1.6万元/户。进行维修加固(即C级危房),补助0.8万元/户。
(二)再次申请危房改造的补助标准
对于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新(重)建房屋,每户补助1.6万元/户。进行维修加固(即C级危房),补助0.8万元/户。
(三)采取其他方式解决住房安全保障的补助标准
申请采取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租赁或置换农村闲置房屋等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由乡镇(街道)拟定实施方案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后方可实施,补助金额参照危房改造维修补助标准给予一定的补助,不得高于危房改造维修补助标准,具体补助金额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视实际情况确定。
五、工作任务
(一)做好住房安全鉴定或评估
各地要建立协调联动的信息共享机制,充分运用自建房常态化排查结果。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要定期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推送政策支持对象名单,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严格按照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提供的对象名单,组织开展住房安全鉴定或评估。政策支持对象发现自身住房存在安全隐患的,也可向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进行住房安全鉴定或评估。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因灾倒损农房安全,及时开展房屋安全鉴定或评估,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要及时纳入改造范围。
(二)明确申请流程
农户申请。尊重农户意愿,引导居住在C、D级危房或无房的政策支持对象积极申请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对于政策支持对象中失能失智无法提出申请的特殊人员,由村(居)民委员会帮助其提出住房保障申请。对于政策支持对象自愿通过其他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且无改造意愿的,在履行确认程序后可不再将其危房纳入改造范围,由村(居)民委员会提醒政策支持对象主动拆除或不再使用危房。
村级评议。村(居)民委员会收到政策支持对象申请后,应组织村(居)两委干部和5名以上村(居)民代表对政策支持对象开展村级评议。对符合条件的,将评议通过名单及相关资料报乡镇(街道)审核。
乡镇初审。乡镇(街道)应及时组织对村级报送的名单和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将初审通过名单及相关资料报县级审批。
区级审批。区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会同财政、农业农村、民政、应急管理等部门开展联合审核,重点审核鉴定报告、因灾受损、重复享受、突击分户、无房等情况,防止套取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批准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并予以告知。
函告农户。各地将改造方式、改造时限要求进度、补助标准、新建面积、质量安全、拆除旧房等重点要求函告农户,拟补助金额可待资金额确定后再告知。无法送达告知函的,可采取线上方式告知农户并做好取证。
(三)严格执行三级公示制度
各地应严格执行村、乡镇和区级三级公示制度,村级评议、乡镇初审、区级审批环节的评议(或初审、审核)结果均应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农户基本情况(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对象类型)、房屋安全性等级、改造方式、评议(或初审、审核)结果等。
(四)强化质量安全管理
乡镇(街道)是农房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主体,要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加强施工巡查与指导监督,在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等关键施工阶段,及时进行现场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告知农户,并提出处理建议,确保改造后的房屋符合质量安全要求。农村危房改造采用自建方式的,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建筑技能培训合格的乡村建筑工匠施工。区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设计管理,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农房应采用标准设计图集或进行专业设计,加固改造房屋应有技术方案。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方式实施改造的,人均面积原则上不超过当地农村人均住房面积。指导做好竣工验收,确保改造后的房屋符合安全要求。要在确保房屋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农民群众提升农房建设品质,完善农房使用功能,同步实施建筑节能改造。
(五)严格控制建房面积
乡镇(街道)要严格控制建房面积,既实现改善住房条件目标,又不得因建房造成大额负债导致农村低收入群体返贫致贫,同时住房宅基地占地面积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建房面积原则上控制在1人户35平方米,2人户45平方米,3人户60平方米,3人以上农户人均18平方米左右。对仍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可适当增加用于谷物储藏、农具放置等辅助性房屋面积20-30平方米,按要求连体同步建设,杜绝超面积现象发生。乡镇(街道)要与危改对象签订危房改造协议,承诺建房不超面积、入住2年之内不扩面加层和新房建成3个月内拆除旧房等内容,未履行承诺的由乡镇(街道)追回补助资金。
(六)加强补助资金监督管理
要加强补助资金使用监管,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不得将补助资金单纯用于房屋粉刷、装饰等与提升房屋安全性无关的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不得向补助对象收取任何管理费用。发现挪用、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索要好处费、优亲厚友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七)鼓励推动装配式农村危房改造
建立健全装配式农房标准图集、技术导则和造价参考体系,强化设计、生产、施工、验收等全流程质量管控,引导新建农村危房改造户采用装配式混凝土、装配式钢结构(非轻钢)、装配式木结构技术等建造方式。
农房抗震改造的鉴定、对象认定、质量安全管理、补助资金管理、农户档案信息及进度等管理规定参照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相关要求执行。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农村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等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行省负总责,市(州)县(市、区)抓落实的责任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政策支持,形成协同推进工作合力。区住建局负责统筹推进农村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等群体危房改造工作,加强技术指导;区财政局负责按规定安排补助资金和必要的工作经费,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区民政局负责认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负责认定农村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继续帮扶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宅基地和建房审批监督管理,指导各乡镇(街道)按照宅基地管理和农村建房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各乡镇(街道)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户的政策宣传、信访矛盾化解、入户调查摸底、现场拍照(改造前、中、后)、核实、统计、公示、上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精准识别改造对象和危房真实现场,严格审核申报对象各类信息,严把入口关;负责核验危改对象分房分户问题,并出具相关依据或证明;负责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网信息录入等工作,做到准确、规范、及时;负责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档案整理归档,建设施工质量安全监管;负责拆除已实施危房改造户的原有D级危房;负责对违规资金追缴和巡视巡察、审计、检查、举报等问题的整改;负责每户张贴危改户明白卡和信息公开公示;对危改户必须从乡镇(街道)到村层层包干,确保包干到户,责任到人;按照宅基地管理和农村建房有关规定,与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对接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负责调查核实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家庭是否存在其他住宅情况;对已享受过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重点对象,如果其住房因自然灾害变成危房再次申请危房改造的,负责提供灾损情况证明。
各单位要合理安排工作计划,积极推进工程实施,统筹做好项目、资金、人力调配。要充分发挥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作用,持续跟踪住房安全保障情况,加强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给予妥善帮扶,切实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
(二)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区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保障,纳入每年财政预算,建立农户主体、政府补助、社会帮扶、银行信贷等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各地要推动构建农户自筹、政府补助、社会帮扶等相结合的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各地要统筹用好上级补助资金,充分考虑区级财政实际、农户困难程度和改造方式,实行差异化补助,不搞平均主义。7度抗震设防县市区要依据改造方式,改造成本需求等因素确定农房抗震改造补助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农房抗震改造施工成本。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推广农房保险。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提供资金支持,加大对政策支持对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信贷支持力度。
(三)加强日常管理服务。各地要健全农村危房改造“一户一档”台账,精准实施帮扶改造,结合农房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工作,落实政策支持对象住房安全日常巡查、改造过程指导与监督等职责。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加强对乡村建设工匠的培训和管理,提升房屋建设管理水平。各地要围绕对象确认、资金补助标准、危房改造方式、日常维修管护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和探索,进一步完善工作。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地要指导乡镇(街道)和村(居)民委员会充分利用广播、政务公开栏、板报、告知书等形式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重点加强对补助条件、实施方式、补助标准、操作程序等内容的宣传,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纳入支持范围。要及时报道各地农村危房改造的典型经验、成效等,做好宣传推广,营造良好氛围。
本方案自2026年8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如遇政策调整,从其新规。)
附件:1.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报告
2. 户住房安全性简易鉴定表
3. 户房屋情况
4.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村级评议表
5.农村危房改造部门联合审批表
6.告知函(样函)
附件1
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报告
年 月 日,我单位鉴定工作人员 、 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对 镇 村 户(身份证号: )的住房安全性进行了鉴定。现场检查发现,该户住房¨存在/¨不存在(¨房屋选址;¨地基基础;¨承重构件;¨其他 )等方面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危险因素,经综合分析,该户住房整体安全性鉴定结果为 级,属于(¨安全;¨危险)住房。
鉴于以上鉴定结果,提出如下处理建议:
¨加强对住房使用期间的维护,如做好防渗、防漏、防潮、防火等);
¨对住房进行修缮加固,消除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其他危及住房主体结构安全的危险因素;
¨迅速组织人员和财产转移,确保“危房不住人”;对该住房进行拆除,防止发生房屋倒塌而危及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其他建议:
鉴定人员(签字): 户主签字:
鉴定单位(公章): 户主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该报告一式三份,委托鉴定单位、鉴定单位及农户各一份;
2.如农户为“六类重点对象”或已享受中央、省危改资金补助的,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对住房安全性鉴定报告进行审核。
附件2
户住房安全性简易鉴定表
|
1.房屋基本信息 |
|||||||||||
|
结构形式 |
□土木 □砖木 □砖土混杂 □木结构 □石木 □砖混 □其他 |
房屋权属 |
□自有□其他 |
||||||||
|
层 数 |
层 |
建筑面积 |
㎡ |
建造时间 |
年 |
抗震设防烈度 |
度 |
||||
|
承重构件(维护结构)材料 |
前(正立面)墙: 后(背立面)墙: 山(侧立面)墙: 内横墙: |
||||||||||
|
楼(屋)面类型及材料 |
(可多选) □平顶 □单坡 □双坡 □木檩条 □钢檩条 □钢筋混凝土檩条 □预制板 □钢筋混凝土 □小青瓦 □琉璃瓦 □彩钢瓦 □树脂瓦 □树皮顶 □茅草顶 □石板屋面 □石棉瓦 |
||||||||||
|
2.房屋场地安全性鉴定 |
□危险(可能发生滑坡、崩塌、地陷、地裂、山洪、泥石流、岩溶、土洞、采空区等)□基本安全 |
||||||||||
|
3.房屋危险程度鉴定等级 |
|||||||||||
|
Ⅰ.房屋各组成(构件)部分: |
|||||||||||
|
地基 基础 |
□a级:上部结构无不均匀沉降裂缝和倾斜,外露基础完好,地基、基础稳定。 |
□b级:上部结构有轻微不均匀沉降裂缝,外露基础基本完好,地基、基础基本稳定。 |
|||||||||
|
□c级:上部结构出现明显不均匀沉降裂缝,或外露基础明显腐蚀、酥碱、松散和剥落。 |
□d级:上部结构不均匀沉降裂缝严重,且继续发展尚未稳定,或已出现明显倾斜;基础局部或整体塌陷。 |
||||||||||
|
砌体墙 |
□a级:砌筑质量良好,无裂缝、剥蚀、歪斜;纵横墙交接处咬槎砌筑。 |
□b级:砌筑质量一般,部分墙体有轻微开裂或剥蚀;纵横墙交接处无明显通缝。 |
|||||||||
|
□c级:砌筑质量差,墙体普遍开裂,剥蚀严重;纵横墙体脱闪;个别墙体歪斜;承重墙体厚度≤120mm。 |
□d级:墙体严重开裂,部分墙体严重歪斜;局部倒塌或有倒塌危险。 |
||||||||||
|
石砌 墙体 |
□a级:石料规整,砌筑质量良好;无空鼓、歪斜;纵横墙交接处咬槎砌筑。 |
□b级:石料基本规整,砌筑质量一般;墙体有轻微开裂或空鼓;纵横墙交接处无明显通缝。 |
|||||||||
|
□c级:石料规整性差,砌筑质量差;墙体普遍开裂,明显空鼓,部分石料松动;纵横墙体脱闪,个别墙体歪斜。 |
□d级:墙体严重开裂;部分墙体严重歪斜;局部倒塌或有倒塌危险。 |
||||||||||
|
生土 墙体 |
□a级:土坯墙块体规整、砌筑质量良好,夯土墙夯筑质量好,干缩裂缝较少。墙面无剥蚀、空鼓;纵横墙交接处咬槎砌筑。 |
□b级:土坯墙砌筑质量或夯土墙夯筑质量一般,干缩裂缝较多但不严重;受力裂缝轻微;墙面轻微剥蚀或空鼓;纵横墙交接处无明显通缝。 |
|||||||||
|
□c级:墙体砌筑或夯筑质量差,干缩裂缝严重并出现明显受力裂缝;墙面明显剥蚀,空鼓严重;纵横墙体脱闪,个别墙体歪斜。 |
□d级:墙体严重开裂;部分墙体严重歪斜,局部倒塌或有倒塌危险。 |
||||||||||
|
承重 木构架 |
□a级:无腐朽或虫蛀;构件无变形;有轻微干缩裂缝;榫卯节点良好。 |
□b级:轻微腐朽或虫蛀;构件有轻微变形;构件纵向干缩裂缝深度超过木材直径的1/6;榫卯节点基本良好。 |
|||||||||
|
□c级:明显腐朽或虫蛀;梁、檩跨中明显挠曲或出现横向裂缝,梁檩端部出现劈裂;柱身明显歪斜;木柱与柱基础之间错位;构件纵向干缩裂缝深度超过木材直径的1/4;榫卯节点有破损或有拔榫迹象;承重柱存在接柱或转换情况且未采取可靠连接措施。 |
□d级:严重腐朽或虫蛀;梁、檩跨中出现严重横向裂缝;柱身严重歪斜;木柱与柱基础之间严重错位;构件纵向干缩裂缝深度超过木材直径的1/3;榫卯节点失效或多处拔榫。 |
||||||||||
|
柱、梁、板等混凝土 构件 |
□a级:表面平整,或仅有少量微小开裂或个别部位剥落;钢筋无明显露筋、锈蚀;预制板端部支承稳固,采取加强连接措施。 |
□b级:表面轻微开裂或局部剥落;个别部位钢筋露筋、锈蚀;预制板端部支承基本稳固。 |
|||||||||
|
□c级:保护层剥落严重;钢筋露筋、锈蚀,出现明显锈胀裂缝;梁、板出现明显受力裂缝和变形;预制板端部支承长度不足。 |
□d级:保护层剥落非常严重;部分钢筋外露;梁、板出现严重受力裂缝和变形;预制板端部支承长度严重不足,有坠落危险。 |
||||||||||
|
维护 墙体 |
□a级:围护墙与承重木柱间有拉结措施;山墙、山尖墙与木构架或屋架有墙揽拉结;内隔墙顶与梁或屋架下弦有拉结。 |
□b级:采取部分拉结措施;围护墙与承重木柱之间未出现明显通缝。 |
|||||||||
|
□c级:无拉结措施;贴砌山墙、山尖墙与屋架分离;围护墙体与承重木柱之间出现明显竖向通缝。 |
□d级:无拉结措施;贴砌山墙、山尖墙与屋架分离且有明显外闪;围护墙体与承重木柱之间脱闪。 |
||||||||||
|
木屋架 |
□a级:无腐朽或虫蛀;无变形;自身稳定性良好,没有平面内变形和平面外偏斜;榫卯节点良好。 |
□b级:轻微腐朽或虫蛀;有轻微变形;自身稳定性尚可,有轻微平面内变形或平面外偏斜;榫卯节点基本良好。 |
|||||||||
|
□c级:明显腐朽或虫蛀;下弦跨中出现横纹裂缝;端部支座移位或松动;出现明显平面内变形或平面外歪斜;榫卯节点有破损、松动或有拔榫迹象。 |
□d级:严重腐朽或虫蛀;下弦跨中出现严重横纹裂缝;端部支座失效;出现平面内严重变形或平面外严重歪斜;榫卯节点多处拔榫。 |
||||||||||
|
楼(屋)盖 |
□a级:楼(屋)面板无明显受力裂缝和变形;椽、瓦完好;屋面无渗水现象。 |
□b级:楼(屋)面板有轻微裂缝但无明显变形;瓦屋面局部轻微沉陷,椽、瓦小范围损坏;屋面小范围渗水。 |
|||||||||
|
□c级:楼(屋)面板明显开裂和变形;瓦屋面出现较大范围沉陷,椽、瓦较大范围损坏;屋面较大范围渗水。 |
□d级:楼(屋)面板开裂严重,部分塌落;瓦屋面大范围沉陷,椽、瓦大范围严重损坏;屋面大范围渗水漏雨。 |
||||||||||
|
Ⅱ.房屋整体 |
|||||||||||
|
农房 安全性 等级 |
□A级:房屋各组成部分各项均为a级,即房屋没有损坏,整体现状基本完好。 |
□B级:房屋各组成部分至少一项为b级,即房屋出现轻微破损,存在轻度危险。 |
|||||||||
|
□C级:房屋各组成部分至少一项为c级,即房屋出现中度破损,存在中度危险。 |
□D级:房屋各组成部分至少一项为d级,即房屋出现严重破损,存在严重危险。 |
||||||||||
|
4.防灾措施(如抗震构造)鉴定 |
□具备防灾措施 □部分具备防灾措施 □完全不具备防灾措施 |
||||||||||
附件3
户房屋情况
|
1、房屋平面示意简图和正立面实照 |
|
|||||||
|
|
|
|
||||||
|
房屋平面示意简图 |
房屋正立面实照 |
|
||||||
|
2、房屋构件损伤统计 |
|
|||||||
|
序号 |
构件名称及部位 |
损伤描述 |
危险程度 |
备 注(照片) |
|
|||
|
1 |
如:堂屋前半坡屋面 |
坍陷及渗水 |
严重(一般或轻微) |
现状照片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4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村级评议表 |
||||||||
|
县市区 |
乡镇(街道) |
村 |
组 |
|||||
|
|
|
|
|
|||||
|
评议对象 |
||||||||
|
|
||||||||
|
参加评议人员(请注明村支两委人员) |
||||||||
|
|
||||||||
|
评议意见 |
||||||||
|
|
||||||||
|
评议结果 |
||||||||
|
|
||||||||
|
评议人员签字 |
||||||||
|
村:(盖章) |
||||||||
附件6
告知函(样函)
:(户主姓名)
您现为零陵区 镇(乡、街道) 村 组居民,属(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易返贫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其他脱贫户、低保边缘户),户籍人口 人,经村评议、乡镇审核、区人民政府审批并公示,被列入2026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您可对房屋进行(新建/修缮加固),其中,新建房屋应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建房面积原则上应控制在 平方米以内。如您按要求完成危房改造,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将拨付补助资金 元到您的“一卡通”(账号 )。请您确保“一卡通” 账号和密码的安全,千万不要将存折(银行卡)交给他人。如有疑问,请咨询零陵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电话:0746-6666160。
特此函告!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
2026年 月 日
附件7
零陵区农村危房改造违纪违规情况反馈表
填报单位(盖章): 镇(乡)
|
附件5 农村危房改造部门联合审核表 |
|||||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身份类型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家庭人口 |
共 人 |
||||
|
家庭地址 |
|
联系电话 |
|
||
|
危房改造方式 |
|
补助金额 |
|
||
|
区民政局
|
审核意见: |
||||
|
审核人: 年 月 日(盖章) |
|||||
|
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
审核意见: |
||||
|
审核人: 年 月 日(盖章) |
|||||
|
区应急管理局 |
审核意见: |
||||
|
审核人: 年 月 日(盖章) |
|||||
|
区自然资源局 |
审核意见: |
||||
|
审核人: 年 月 日(盖章) |
|||||
|
区财政局
|
审核意见: |
||||
|
审核人: 年 月 日(盖章) |
|||||
|
区住建局 |
该户住房整体安全性鉴定结果为 。 根据各部门联合审核情况,该户 (符合/不符合)危房改造政策要求, (同意/不同意)实施危房改造。 |
||||
|
审核人: 年 月 日(盖章) |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备注:
1.问题归类主要分为以下6类:
(1)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优亲厚友、违规审批、以权谋私;
(2)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违规收取费用;
(3)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4)截留、挪用危房改造财政资金;
(5)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
(6)其他违法违纪违规问题。
2.附违纪违规案件相关资料。
|
问题归类 (备注选项) |
|
违纪违规人员姓名及职务 |
|
|
问题涉及乡镇、村 |
|
||
|
问题主要情况 |
|
||
|
有关处理情况 |
|
||
网站首页
零陵概况
政务公开
办事服务
政民互动
热点专题
数据发布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湘公安网备43110202000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