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2009/2019-00041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区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作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我中心的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负责区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征缴和稽核以及工伤费用的审核、结算和支付。
(三)、参与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的有关工作。
(四)、负责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区工伤保险医疗康复定点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辅助器具定点机构的审查和服务协议书的签订。
(六)、制定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结算办法,参与工伤保险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支付标准的制定。
2、机构设置情况。
我中心共有内设3股1室:财务股、征缴结算股、待遇发放股、办公室。
二、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即零陵区工伤保险中心(副科级)。本部门核定编制数8名,全额编制8名,自收自支编制0名,实有人数13名,其中:在职人员13,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人。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和纳入预算管理及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支出预算包括保障本中心基本运行的经费和开展各类专项业务活动的经费。
1、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年初预算数总收入 83.9 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补助)万元。
2、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 83.9 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 73.9 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 10
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3万元,部分在项目支出列支。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1、工伤保险中心工作经费及乡镇考核工作经费年初预算 万元,主要用于区经办机构、乡镇(办事处)参保工作开展及目标考核。其中:
(1)区经办机构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运转经费 0 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培训费、政策宣传及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三、关于2019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 2 万元,无变化。
四、关于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零陵区工伤保险中心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零陵区零陵区工伤保险中心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宣传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会议费、招待费等共 13 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零陵区工伤保险2019年部门专项均实现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3.9万元。
4、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无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1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