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库 > 区规范性文件库 > 部门文件
分享到:
索引号: 431102009/2026-22590 发文日期: 2026-06-04 发布机构: 零陵区政府办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主题词: 高龄补贴
统一登记号: LLDR—2026—08003 信息时效性: 有效 文号 : 零民发〔2026〕4号
永州市零陵区民政局 永州市零陵区财政局 永州市零陵区卫生健康局 永州市零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零陵区关于发放经济困难及特殊群体中80至89岁老年人高龄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6-06-04 10:07 来源: 零陵区司法局 发布机构: 零陵区政府办 【字体:   打印


永州市零陵区民政局 永州市零陵区财政局
永州市零陵区卫生健康局 永州市零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印发《零陵区关于发放经济困难及特殊群体中
8089岁老年人高龄补贴实施方案》的通


零民发〔20264

LLDR202608003

各乡镇(街道)、区直相关单位:

《零陵区关于发放经济困难及特殊群体中8089岁老年人高龄补贴实施方案》经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永州市零陵区民政局

永州市零陵区财政局

 永州市零陵区卫生健康局

永州市零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6月4

零陵区关于发放经济困难及特殊群体中8089岁老年人高龄补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完善零陵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精准保障经济困难及特殊群体中(特困供养、低保户、失独人员、重点优抚对象)8089岁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依据《湖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民发〔202540)、《永州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若干措施》(永政办发〔2023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零陵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保基本、兜底线、可持续”的原则,聚焦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群体,完善高龄津贴制度,将保障范围由9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拓展至80周岁及以上的经济困难及特殊群体老年人。通过建立健全动态管理、规范高效的发放机制,确保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应享尽享,切实提升经济困难高龄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补贴对象

凡具有零陵区户籍,且年满80周岁(以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日期为准)至89周岁的以下四类老年人,可申请享受高龄补贴:

1.特困供养人员:纳入零陵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老年人;

2.低保户:纳入零陵区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老年人;

3.失独人员:即独生子女死亡、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已纳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范围

4.重点优抚对象:即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重点优抚对象。

三、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8089周岁经济困难及特殊群体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自20261月开始发放。补贴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按月打卡发放至老年人本人银行账户。

四、申请与审核审批流程

(一)申请

1.申请主体:本人、法定赡养人、委托代理人或村(社区)志愿者,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申请;集中供养特困老人可由供养机构统一申请。

2.申请材料:

1)《零陵区8089岁经济困难及特殊群体高龄补贴申请表》一式3份;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四类群体资格证明:①特困供养及低保对象,由民政部门系统核实;②失独人员由卫健部门提供失独人员名单,乡镇街道出具相关证明;③重点优抚对象提供《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证》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材料;

4)本人银行账户(社保卡或指定银行账户)复印件。

(二)审核审批

各乡镇(街道)负责对辖区内的8089周岁高龄老年人基本情况进行初步核查,并出具当地公安机关户籍机构的年龄审核意见,对符合条件的高龄老年人在村(社区)张榜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区民政局。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区民政局要及时审批,7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比对(民政、公安、卫健、退役军人事务等),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核定发放名单。补贴发放从区民政局审核批准之日的下月开始,实行存折(一卡通)打卡发放,同时建立个人信息档案,并及时录入系统。

五、工作要求

1.加组织领导。8089周岁老年人发放高龄生活补贴,是贯彻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保障资金,规范管理,及时发放到位。

2.加强动态管理。对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发放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各乡镇(街道)和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8089周岁高龄老人审核和审批工作,建立健全管理信息台账,及时掌握异动情况,及时注销异动对象,每年5月和11月对发放情况进行一次核查,坚决杜绝虚报冒领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3.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台账,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自觉接受纪委监委、审计、财政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加强信息共享,建立民政、卫健、退役军人事务、公安等部门信息比对机制,精准识别对象,保证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发放工作规范、有序、安全运行。

本实施方案自202611日起施行。如国家、省、市出台新的高龄补贴政策,按新政策执行。本方案由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零陵区数据局(营商环境建设局)
网站标识码:4311020009   版权所有: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备案号:湘ICP备11003146号-1  湘公安网备43110202000118
E-mail:linglingzwzx@163.com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0746-6332117(受理网站建设维护,报错和不良信息举报等相关事宜)

  • 监督一点通
  • 三湘e监督
  • 湘易办(安卓)
  • 湖南省政府网
  • 适老版